(明慧网通讯员四川报道)四川广汉市法轮功学员李桂香在成都龙泉驿监狱被迫害致死,遗体当天被狱方强行火化后,家属仅得到“三千元钱的赔偿费”,狱警说,这是监狱的最高赔偿价。
 
李桂香的丈夫陈先贵说,妻子死不瞑目,给她抹了几次才闭眼。狱警说,李桂香是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死亡,但家属没有看到死亡证明书。
 
李桂香,50岁刚出头,家住广汉东南乡和平村三社。1999年7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李桂香曾被非法劳教、非法判刑。2013年10月6日,李桂香向民众讲法轮功真相时再次遭警察绑架,广汉法院以一小包塑料珠珠和七十元写有真相短语的人民币为所谓“证据”,诬判她三年半。
 
2015年9月29日下午三、四点,李桂香的女儿接到成都龙泉驿监狱电话,说是要把她母亲弄到四川金堂监狱“抢救”,六点钟下了病危通知书。次日凌晨三点钟,李桂香女儿接到金堂监狱的电话,说是“抢救无效”。
 
9月30日一早上,李桂香的家人与亲友一同到了金堂监狱附近的一个农家乐大院,已有五、六个成都监狱的女狱警在那等候。
 
狱警立马打电话通知广汉市610办公室的人过来,以此威胁李桂香的亲友,并称要与李桂香家属“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