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渥太华记者站报道)在2021年2月24日关于中共活摘器官的研讨会上,曾主持“中国活摘良心犯器官问题独立人民法庭”(简称“人民法庭”)的杰弗里·尼斯爵士(Sir Geoffrey Nice QC)介绍了该法庭的来龙去脉和运作过程,重申了法庭的宣判结论,并表示,活摘器官犯罪对全人类都构成威胁,我们有责任去纠正。
人民法庭的判决被广泛采用
2019年6月18日,由英国杰弗里·尼斯爵士主持的“中国活摘良心犯器官问题独立人民法庭”,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在伦敦宣判:“法庭成员一致确信,无可置疑,中国(中共)从良心犯身上活摘器官,已经大规模进行多年,所涉及的受害者众多,包括被监禁的法轮功学员。”
该法庭的判决目前被全球多个国家政府、议会、国际组织等广为采用,美国、英国、加拿大等国家还将其作为立法的依据。
曾主持过国际刑事法庭对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Slobodan Milosevic)起诉的尼斯爵士在法律界广受尊重。在2021年2月24日关于中共活摘器官的研讨会上,尼斯爵士介绍了该法庭的来龙去脉和运作过程。他强调,对活摘器官的法律调查、取证和审判,是用证据和事实说话。从法庭判决首次宣布以来到目前,还没有人对其细节进行反驳或质疑。
该法庭分别在2018年12月8日到10日,和2019年4月6日到7日,举行了共计五天的公开听证会,对50多名事实证人、专家、调查员和分析员进行调查、取证、询问,法庭以多种形式审议了证据,得出一致的结论。
成立人民法庭 只与证据打交道
成立人民法庭 只与证据打交道
尼斯爵士表示,这种独立人民法庭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欧洲数量较少,在南美洲则更多。
尼斯爵士表示,首次涉足人民法庭,是关于1980年代后期的伊朗暴行,当时反对派在各个监狱中被屠杀。他注意到,人民法庭对那里的人民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他还参与了另一个人民法庭,并从这两个法庭上都汲取了经验教训。
大约五年前,人权活动家本·罗杰斯(Ben Rogers)希望尼斯爵士就中共活摘器官问题写一份法律意见,这让尼斯爵士想到了人民法庭。他说,温迪·罗杰斯(Wendy Rogers)教授和麦塔斯(David Matas)等人最终决定希望成立人民法庭,因为一些国家托辞说:“我们不太确定证据是否足够”,以表明他们有理由无所作为。尼斯爵士说:“因此,这个法庭成立了。”
尼斯爵士根据之前参与两个人民法庭的观察和经验得出了适用原则。他强调,如果政府和国际组织面对人民受压制,不去履行责任,那么我们就不应跟他们一样。“我们的法庭不应该象普通法院,也不应该象议会委员会那样,而应该是人民的。”
他解释说,在法庭组建中,希望这个法庭包括范围尽可能广泛的人群,而不是律师或非政府组织的专家,更多的是普通人。
“我希望法庭象陪审团一样。那些在刑事或民事审判中担任陪审员的人,他们是一群来回答问题的公民。(我们)一开始时就告诉他们,不要做任何假设,要从一张白纸开始,将证据加进去。”
尼斯爵士说,尽管麦塔斯(David Matas)、乔高(David Kilgour)和葛特曼(Ethan Gutmann)已经得出了非常有力的中共活摘器官的结论,“但是,我们对他们的观点不感兴趣。当然,我们会研究他们赖以形成观点的证据,我们还会研究所有其它证据。我们将尝试找出中(共)国的立场,从一张白纸开始工作。除了证据,什么都不要。”
人民法庭判决迄今无人质疑
尼斯爵士说:“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完全确定的结论是:强摘器官、反人类罪、群体灭绝是存在的。这些可以在简短的和完整的判决书中看到。”
“到目前为止,有一件事很清楚:一群没有图谋、没有背景或先入为主成见的、非活动家的公民,只需要提供给他们证据,他们有权要求提供其它证据,以进一步核实,但基本上,他们只是与证据打交道,只需阅读单个问题,然后以判断的形式递交答案。你们知道吗?任何人都很难挑战他们做出的判断。尤其是,在此判决下,普通公民的所有推理都看得到。我认为,在(过去的)一年半或两年之内,从该判决首次宣布以来到目前,还没有人对其细节进行反驳或质疑。”
活摘器官对全人类构成威胁
尼斯爵士解释说,这个判断是许多平等的人一起得到,也是许多公民个人的一种判断。所有世界上的公民都可以使用这一判决。因为这不是个案,而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重大犯罪,因为国际化、全球化趋势,可能使这类犯罪(指中共活摘器官)再次对全人类构成威胁。
他说:“当1948年人权宣言发布时,人们就知道权利是普遍的。如果权利是普遍的,那么责任也是普遍的。它们不仅仅是政府的职责,也是人民的职责。”
他认为,如果发现一群人的权利从根本上受到侵犯,那么那种侵犯行为与我们都相关,我们有责任把其纠正过来。
他还表示,中国目前仍在发生着活摘器官,超出了去年早些时候出版的独立人民法庭判决书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