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广东报道)深圳法轮功学员、外企财务总监傅晓莉,2020年2月底被警察绑架、构陷;2021年4月21日被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非法判刑两年。傅晓莉本人已上诉。
 
2020年2月29日,深圳市罗湖区警察以查体温为由,骗傅晓莉开门,将她劫持。据悉,这次是罗湖分局于姓副所长下令抓捕。

警察四次送傅晓莉到深圳南山看守所,被看守所以资料不全为由拒收,看守所人员斥责警察疫情期间乱抓人。傅晓莉被劫往南山拘留所,后被戴手铐脚镣,相继转到深圳第四看守所、罗湖看守所、盐田看守所。

2020年10月28日,傅晓莉被深圳市盐田区法院非法庭审;2021年4月21日被法官段晖枉判两年,检察官是刘晓娜。47岁的傅晓莉现被非法关在盐田看守所。
 
傅晓莉原来是郑州大学商学院教师,在邪党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被郑州大学非法开除公职、之前也遭受过邪党绑架、非法关押,曾遭酷刑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