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洪达  

2020年9月28日,河北省滦平县法院非法庭审刘志峰、王永兴等十三名法轮功学员,两位维权律师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有的庭审法官听了不住地点头。刘志峰、王永兴等讲到自己修炼法轮功,没有触犯任何法律,按照“真、善、忍”的理念做好人,没有错。

起诉前,公诉人鲍振贤对律师说:“你不要再讲了,没有用,法轮功的真相材料我看得太多了,我承认他们都是好人,等开庭时,你到法庭上愿意咋讲就咋讲。”审判长赵亚军更是对律师说:“我知道这些炼法轮功的都是善良人,这几天不断接到海外的电话。”

庭审前,合议庭法官试图通过律师向当事人与家属施压,要当事人放弃信仰,认罪认错,否则会重判,并以当事人与亲属的事业前途来威胁,这恰恰证明法轮功学员的冤情:在法庭上拿不出犯罪证据。

由此可见,这些公检法人员明明知道法轮功学员无辜,在中共淫威下,仍要制造冤假错案,真是法律人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