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当年“七·二零”血雨腥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北京、天津以及全国各地警车穿梭,610办公室操控公安部门,对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辅导员实施秘密逮捕,非法抄家。
江泽民直接下令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并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纠集了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乡、机关与学校。这个超越法律,超级邪恶的犯罪集团,虽然不具有任何法律依据,却操控一切国家权力机关,任意支配国家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这场群体灭绝的规模之大、时间之久、迫害之烈,史无前例。
二十二年来,中共江泽民集团针对亿万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蓄意谋杀、劳教、数百万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及关洗脑班,酷刑折磨、强制奴役、活摘器官、破坏家庭、抢夺钱财等罪行累累,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必须清算。
联合国一九九八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明确规定,“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属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犯罪”。根据该规约第七条“反人类罪”规定:在广泛或有系统地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中实施谋杀、灭绝、奴役、严重剥夺人身自由、酷刑、性暴力、强迫失踪等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反人类罪。
下面列出的是江氏集团反人类罪恶行径的部份历史见证:
1、蓄意谋杀。二十二年迫害中发生了许多震惊中外的谋杀惨案。据明慧突破中共的层层封锁,通过民间渠道,目前已收集和核实了46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被害致死者有年仅17岁的佳木斯市树人中学生陈英,也有年长者如哈尔滨市管理学院68岁教授周景森。
3、强制“转化”。所谓“转化”,就是要保证不炼法轮功,要写“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和交代材料”。大量事实和案例说明,中共采用暴力、高压宣传和洗脑转化,迫使被转化者在精神死亡或肉体死亡之间选择:转化——精神死亡;不转化——酷刑致死。兼用株连政策与谎言,煽动家庭与公众仇恨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4、百种酷刑灭绝人性。这场迫害中,中共采用了上百种酷刑手段来折磨法轮功学员,已在明慧网公开披露的酷刑多达一百多种,主要的有:电刑、火刑、水刑、冻刑、铐刑、坐刑、饿刑、抻刑、吊刑、锥刑、鞭刑、捆绑刑、毒打、熬鹰(不让睡觉)、性虐待、药物迫害、强制堕胎、强制灌食、禁止排泄、约束衣、摧残伤口、利用动物摧残等等,每一类又包含多种酷刑。酷刑实施场所主要在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精神病院、戒毒所和洗脑班等地。
5、性暴力。中共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目的,对女性和男性法轮功学员进行性迫害,给他们身心带来极大的摧残。性迫害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主要手段有:轮奸、强奸、变态折磨、摧残性器官如电棍插阴道、四把牙刷搓阴道、抠阴道、火钩钩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用脚踢肛门及下部、强迫堕胎、性侮辱未成年少女;电击人体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等等。二零零一年四月,“马三家”教养院数次将女学员投入男牢房羞辱折磨,丧尽天良。
6、活摘器官。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大纪元》发表〈沈阳集中营设焚尸炉,售法轮功学员器官〉,活摘器官在海外被曝光。此后活摘器官罪恶逐渐被揭露出来:一九九九年后中国移植行业特别丰富的新鲜器官源自法轮功学员,全世界为之震惊。活摘器官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邪恶,是人类的巨大耻辱和悲哀。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再亟(男,四十四岁),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拒绝“转化”被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毒打致死,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在未征求家属意见的情况下,体内器官全部被摘走。劳教所赵姓警察买了很多卫生纸塞满肚子,还往下滴着鲜血。根本不让家属靠前,匆匆火化。河北省张家口市郝润娟(女),家住广州白云区。因四次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被抓,二零零二年遭二十二天酷刑摧残后死在白云看守所。当家属被通知去认尸时,遗体已面目皆非:内脏全被掏空,皮肤被剥光,眼睛被挖掉,只剩下一堆尸骨、肉,还带有鲜红的血迹。中共不顾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反对,活摘器官至今尚未停止。
7、司法迫害,枉法诬判。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司法迫害包括抓捕,逼供,抄家,批捕,庭审,判刑,超期羁押。枉法诬判、法外杀戮一直持续二十年,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一万八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底劳教所解体后,非法判刑案例明显增多,非法判刑成为主要迫害手段。
二十二年来,中共的反人类罪行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美国人权报告多次提到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遭受的迫害,世界很多国家也通过了诸多制止器官移植及人权迫害的议案。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超过二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真名实姓向中共的最高司法机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罪名包括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诉江大潮势不可挡,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和有力呼应。在亚洲,已有一百三十八万民众于世界各地签名,参与刑事举报江泽民的全球联署行动。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独立人民法庭”中国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China Tribunal)在伦敦举行终审判决。法庭指出,中共“强迫器官摘取”已经在中国大规模地进行了多年,并且法轮功学员一直是器官供应的主要来源之一。法庭陪审团一致认定:确凿证据证明,中共犯下了反人类罪行,包括谋杀罪和群体灭绝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