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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七·二零” 见证中共反人类罪行

中共黑狱迫害法轮功学员所实施的种种酷刑:老虎凳、暴力毒打、死人床(抻床,也称五马分尸)、电棍电击、抻床、吊铐、灌食(鼻饲)、铁椅子、打毒针(注射不明药物)、野蛮灌食、电棍殴打等

难忘当年“七·二零”血雨腥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凌晨,北京、天津以及全国各地警车穿梭,610办公室操控公安部门,对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辅导员实施秘密逮捕,非法抄家。

江泽民直接下令要“三个月消灭法轮功”,并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纠集了专职迫害法轮功的“610办公室”,遍及全国城乡、机关与学校。这个超越法律,超级邪恶的犯罪集团,虽然不具有任何法律依据,却操控一切国家权力机关,任意支配国家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搞垮、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体灭绝政策。这场群体灭绝的规模之大、时间之久、迫害之烈,史无前例。

二十年来,中共江泽民集团针对亿万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蓄意谋杀、劳教、数百万学员被绑架、关押、劳教、判刑及关洗脑班,酷刑折磨、强制奴役、活摘器官、破坏家庭、抢夺钱财等罪行累累,已经构成了严重的反人类罪和群体灭绝罪,必须清算。

联合国一九九八年颁布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明确规定,“灭绝种族罪和危害人类罪属于整个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犯罪”。根据该规约第七条“反人类罪”规定:在广泛或有系统地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中实施谋杀、灭绝、奴役、严重剥夺人身自由、酷刑、性暴力、强迫失踪等任何一种行为,即构成反人类罪。

下面列出的是江氏集团反人类罪恶行径的部份历史见证:

1、蓄意谋杀。二十年迫害中发生了许多震惊中外的谋杀惨案。据明慧突破中共的层层封锁,通过民间渠道,目前已收集和核实了466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案例。被害致死者有年仅17岁的佳木斯市树人中学生陈英,也有年长者如哈尔滨市管理学院68岁教授周景森。

3、强制“转化”。所谓“转化”,就是要保证不炼法轮功,要写“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揭批书和交代材料”。大量事实和案例说明,中共采用暴力、高压宣传和洗脑转化,迫使被转化者在精神死亡或肉体死亡之间选择:转化——精神死亡;不转化——酷刑致死。兼用株连政策与谎言,煽动家庭与公众仇恨法轮功学员,逼迫法轮功学员转化。

4、百种酷刑灭绝人性。这场迫害中,中共采用了上百种酷刑手段来折磨法轮功学员,已在明慧网公开披露的酷刑多达一百多种,主要的有:电刑、火刑、水刑、冻刑、铐刑、坐刑、饿刑、抻刑、吊刑、锥刑、鞭刑、捆绑刑、毒打、熬鹰(不让睡觉)、性虐待、药物迫害、强制堕胎、强制灌食、禁止排泄、约束衣、摧残伤口、利用动物摧残等等,每一类又包含多种酷刑。酷刑实施场所主要在劳教所、看守所、监狱、精神病院、戒毒所和洗脑班等地。

5、性暴力。中共为达到让法轮功学员“转化”的目的,对女性和男性法轮功学员进行性迫害,给他们身心带来极大的摧残。性迫害不分年龄、不分性别,主要手段有:轮奸、强奸、变态折磨、摧残性器官如电棍插阴道、四把牙刷搓阴道、抠阴道、火钩钩阴道、电乳头、抠、掐乳房、烟头烧烫女学员的阴部、用脚踢肛门及下部、强迫堕胎、性侮辱未成年少女;电击人体阴部、女学员乳房、男学员阴茎,等等。二零零一年四月,“马三家”教养院数次将女学员投入男牢房羞辱折磨,丧尽天良。

6、活摘器官。二零零六年三月九日《大纪元》发表〈沈阳集中营设焚尸炉,售法轮功学员器官〉,活摘器官在海外被曝光。此后活摘器官罪恶逐渐被揭露出来:一九九九年后中国移植行业特别丰富的新鲜器官源自法轮功学员,全世界为之震惊。活摘器官丧尽天良、灭绝人性,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邪恶,是人类的巨大耻辱和悲哀。吉林市法轮功学员李再亟(男,四十四岁),二零零零年七月因拒绝“转化”被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毒打致死,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在未征求家属意见的情况下,体内器官全部被摘走。劳教所赵姓警察买了很多卫生纸塞满肚子,还往下滴着鲜血。根本不让家属靠前,匆匆火化。河北省张家口市郝润娟(女),家住广州白云区。因四次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被抓,二零零二年遭二十二天酷刑摧残后死在白云看守所。当家属被通知去认尸时,遗体已面目皆非:内脏全被掏空,皮肤被剥光,眼睛被挖掉,只剩下一堆尸骨、肉,还带有鲜红的血迹。中共不顾国际社会的谴责和反对,活摘器官至今尚未停止。

7、司法迫害,枉法诬判。中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司法迫害包括抓捕,逼供,抄家,批捕,庭审,判刑,超期羁押。枉法诬判、法外杀戮一直持续二十年,据不完全统计,已有近一万八千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二零一三年底劳教所解体后,非法判刑案例明显增多,非法判刑成为主要迫害手段。

二十二年来,中共的反人类罪行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美国人权报告多次提到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国遭受的迫害,世界很多国家也通过了诸多制止器官移植及人权迫害的议案。

二零一五年五月以来,中国大陆超过二十万名法轮功学员及家属,真名实姓向中共的最高司法机关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罪名包括反人类罪、酷刑罪和群体灭绝罪。诉江大潮势不可挡,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强烈反响和有力呼应。在亚洲,已有一百三十八万民众于世界各地签名,参与刑事举报江泽民的全球联署行动。

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七日,“独立人民法庭”中国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China Tribunal)在伦敦举行终审判决。法庭指出,中共“强迫器官摘取”已经在中国大规模地进行了多年,并且法轮功学员一直是器官供应的主要来源之一。法庭陪审团一致认定:确凿证据证明,中共犯下了反人类罪行,包括谋杀罪和群体灭绝罪。

剖析天安门“自焚”栽赃骗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

思考与判断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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