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山东报道)山东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王连忠,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东营市公安分局绑架和构陷,取保候审一年以来,常受到法院及单位人员骚扰,老人被迫流离失所,于二零二一年端午节前后离世。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山东东营市和胜利油田的610、国保警察,突然绑架了王连忠、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商兆香等十七名胜利油田法轮功学员。
一年后,王连忠、王子明、高宏伟、张爱丽、商兆香五位法轮功学员被东营市东营区法院非法庭审。审判长刘树洲、法官张婷、公诉人赵鹏、李铮严重违反司法程序,罔顾法律,共同上演了一出执法犯法的丑剧。
在个人陈述时,王连忠讲到自己修炼前腰椎间盘突出、痔疮、胆结石等顽疾,在修炼法轮功后不翼而飞、身心健康的事实,法官张婷粗暴地阻止他:“你就说你还炼不炼!”
王子明被非法判七年半,高宏伟被非法判刑四年,商兆香三年,张爱丽两年十个月。
七十多岁的王连忠被迫流离失所,在老伴的伴随下,在外艰难度过一年多,不能正常行走,在二零二一年三月初返回自己家,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王连忠的退休金一直被东营区法院冻结,造成老人无法正常生活。王连忠的病情一天天恶化,即使如此,单位及派出所人员还不断骚扰,逼迫他签字放弃修炼的保证书。在痛苦与惊吓的折磨下,王连忠老人含冤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