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辽宁报道)沈阳市法轮功学员郭鸿雁,因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按照真、善、忍修心向善,在恶党对法轮功长达二十多年的残酷迫害中,两次被绑架、非法判刑,身陷囹圄四年多,受尽折磨与摧残,于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含冤离世,时年五十一岁。
两次被非法判刑
郭鸿雁女士,家住沈阳市沈河区。二零零四年修炼法轮大法后,她不仅获得了身心的健康,人也变得更加聪慧温柔,善良无私。她曾经营一家蛋糕店,因为诚实守信、童叟无欺而得到顾客的认可与好评,附近的单位、居民都愿意到她的店里选购食品。
二零零九年九月九日中午,郭鸿雁被当地警察绑架、非法抄家,她多年的积蓄和营运资金(三万余元),还有大量的私人财物被抢走。当家人要求清点这些财物时,遭国保警察无理拒绝。郭鸿雁被劫持到沈阳市张士洗脑班里,中共恶徒采取各种方式妄图动摇她的正信,郭鸿雁都不为所动。
二零一零年五月三十一日,郭鸿雁被非法判刑一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郭鸿雁到自家新开业的蛋糕店,刚要开门进店,从一辆没有牌照的车内下来三名男子,将她绑架上车,郭鸿雁高呼“法轮大法好”。附近的商家和行人目睹这一暴行,都痛骂邪党人员没有人性。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九日,郭鸿雁再次被枉法冤判三年,劫入辽宁省女子监狱。
狱警为了完成“转化”任务,逼迫郭鸿雁放弃信仰,指使和利用犯人对她进行各种方式的虐待和酷刑,使郭鸿雁受尽了折磨与摧残。但她从未动摇过对法轮大法的信仰。
二零一七年四月郭鸿雁终于结束冤狱,离开了魔窟。为了不让家人为她担忧,她从未提起自己被迫害的遭遇。丈夫与她离婚,使她再一次遭受重大打击。
二零二零年四月三十日,善良坚贞的郭鸿雁在病痛中含冤离世。
天网恢恢,参与迫害郭鸿雁的公检法司人员将罪责难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