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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的抉择就是在为自己的未来铺路

文:清风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辽宁丹东法轮功学员潘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以现有证据不足退卷,驳回公安对潘晶有社会危险性的指控,潘晶获释回家。

在派出所,面对公安的非法审讯,潘晶一直给他们讲法轮功真相,指出他们的非法抓捕、非法办案,涉嫌犯了滥用职权罪。公安未得到任何口供的情况,把潘晶送到看守所。

九月十六日下午,丹东振安区检察院一名检察官到看守所给潘晶做笔录。这位检察官说,公安指控潘晶的罪名是涉嫌“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潘晶说,这个罪名不成立。首先,她没有做任何危害社会、危害他人、甚至是伤害自己的行为,是不构成犯罪的。其次,派出所也拿不出证明法轮功是×教的法律,公安部认定的十四种×教中没有法轮功。“天安门自焚”被国际教育发展组织确认为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伪案。

最后潘晶对检察官说:“希望你能依法办案。新出台的公务员法也明确指出,公务员办案是要终身负责的。”检察官说:“我知道。”

九月十七日,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将潘晶的卷宗退回,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潘晶有社会危险性。潘晶被非法关押十五天后获释。

丹东市振安区检察院退卷,是正当、公正的。退卷虽然是个案,但是在法轮功仍然受到高压迫害的情况下,每一个理智而正当的举动,都将在历史中留下一个记录。历史终究不会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绝不会让哪一个行恶之人漏网。

在过去的二十余年来,公检法系统往往以“不要跟我讲法律。”“法轮功的问题可以不走法律程序。”“对待法轮功不是根据国家法律,听政法委的。”这些荒唐言论,在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时,是检察官、法官经常出现的“口头禅”。

然而,“不可能”正在变成“可能”,正义的站位越来越多,明白真相的法官、检察官正在做出明智的选择。  

从“不可能”到“可能”

早在二零一六年,退卷、撤案就已开始了,而在此之前,法轮功学员的撤案几乎是无法想象的。

二零一六年十月九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龙沙区法院非法庭审屈树荣女士,律师辩护有理有据,公诉人承认证据来源的非法,法院撤诉、检察院退案。公诉人杜艳红说:你们聘请的两位外地律师太正义、太有力了,这件事影响面太大了,以后在给法轮功学员判刑得考虑了,不能再重判了。

明慧网二零一七年五月五日报导,山东一起构陷法轮功的案件,转到即墨检察院后,曾多次被即墨检察院退回公安,公安又换个罪名,最后案子诉至即墨法院。法轮功案的家属得知因即墨法院法官对此案全体回避,其后,构陷案被青岛市中院指定移交到平度检察院。

从二零一六年开始,陆续出现退卷、法庭不予判决的现象。据不完全统计,二零一七年,大陆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至少有76名法轮功学员被释放和撤诉;二零一八年,退卷达156人次,另有八人被无罪释放;二零一九年,有186名法轮功学员被检察院、法院退卷,16名法轮功学员被无罪释放、撤案;二零二零年,有八名法轮功学员在检察院撤诉回家。至目前,退卷总计已超过420余起,撤案达数十起。

正义会迟到 但从不会缺席

法轮功学员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迫害法轮功天理不容,就是从世间的法理也是不容的。随着二十余年来法轮功学员坚持不懈地讲清真相,坚冰已在融化。

1、按中国目前的法律,法轮功学员是无罪的。

依“法无明文不定罪”的原则,无论是在刑法三百条,公安部《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组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均找不到任何与法轮功有关联的字词,这就是说对法轮功学员治罪于法无据。

2、二十万人诉江,显著的变化是让公检法系统了解了法轮功真相。

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司法系统出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立案登记制,二十万人实名控告迫害元凶江泽民,虽然尚未進入法律程序,但在这一过程中,各个层级的公检法对于江泽民迫害法轮功,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

有的法轮功学员把“诉江”信寄到该地区的所有政府机关部门,一个地区的政府人员都正面了解了法轮功真相;相当数量的警察在与投递诉江信法轮功学员的接触中,实实在在地明白了法轮功真相。

3、公检法办案“终身追责” 对执法人员敲响警钟。

从二零一三年八月出台“防止冤假错案规定”,到二零一三年底废除劳教制度,再到二零一六年三月一号开始,新修订的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执行上级违法命令,责任要终身追究。退路在一步一步地堵死,任何有理智的人都能明白这些变化意味着什么。

4、政法系统“倒查二十年”,“610”头目集中落马。

从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基本上集中在中共“党政机关”领域,而从二零二零年开始,“倒查二十年”集中指向政法系统,至二零二一年六月,总计有七万余名警察被审查。

在公安、法院内部,人们都明白一个事实,倒查二十年中落马官员,绝大多数都是江泽民时期上位的,都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对法轮功的迫害。

至二零二一年十月初,曾经担任中央610办公室头目的周永康、李东生、周本顺、张越、孙力军、彭波及傅政华纷纷落马。从一九九九年至二零二零年,计有1689名“610”系统人员,被法办或遭到恶报。表面上这些人被抓是因为腐败,可是善良的中国人都相信善恶有报。

5、国际社会对于迫害法轮功的高度关注。

从今年以来,美国国务院以迫害法轮功制裁福建一基层派出所所长,其后制裁了四川610办公室主任,国际社会对二十余年的残酷迫害已形成认识,迫害难以为继。

法轮功学员虽然被残酷迫害,承受了痛苦,然而他们却真挚地期望把“真善忍”的福音,告诉每一个有缘的中国人。

天网已在收,何人能逃过?善恶在一念间,每一个人的路都是他自己走出来的。

世纪大谎言——天安门“自焚”伪案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门炮制了一出自焚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

塑料瓶子烧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进东,是第一个点火的,电视画面中的他浑身烧的黑炭似的,可是他两腿间用来盛汽油的雪碧瓶却完好无损。有人专门做个实验,雪碧瓶装上汽油,点燃后,五秒钟瓶子开始变软,七秒钟收缩变形,十秒钟缩成一小疙瘩并燃烧。可王进东两腿间的雪碧瓶不但完好无损,连色都未变,绿莹莹的,煞是醒目。这怎么解释?

刘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制的天安门自焚伪案还专门在现场打死了一个自焚者,这个被打死的人就是刘春玲。慢动作画面显示,刘春玲身上的火已经被扑灭。在一片烟雾当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条状形的物体照着刘春玲的后脑就是一下,刘春玲本能地捂着后脑倒地身亡。虽说这个画面只有短暂的几秒,可是镜头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凶手击打后来不及扭头逃走的身影。中共制造死人事件,就是为了栽赃法轮功,挑起民众的仇恨情绪。

气管切开怎么能唱歌?

央视在报道其所炮制的这出假戏时,还特别采访了十二岁的“自焚者”,一个叫刘思影的小女孩。电视中首先采访了大夫,说了她的烧伤情况,大夫说因为有吸入性烧伤,所以刘思影做了气管切开手术。可是刘思影接受采访说话清脆,甚至还唱了一首歌。海外医生揭秘:气管切开是不能说话,更不能唱歌的,因为气管在喉咙下方,气管切开后,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没有气流的冲击,嗓子怎么发声?另外,刘思影属于大面积重度烧伤,按医学常识,这样的病人要严格消毒隔离。可是为何电视画面中央视记者不穿隔离衣、不戴隔离帽,还把最容易携带病菌的话筒径直伸向孩子?可见整个都是一场假戏。
中央电视台播出的自焚假戏画面:所谓的“自焚者”王进东点火自焚后,两腿间盛着汽油的绿色雪碧瓶却完好无损,身后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号后才把灭火毯盖在王的头上。自焚本应是突发事件,央视却能拍到近镜头并录下喊口号的声音。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1:在灭火器喷射的同时,一只手臂抡了起来,猛击刘春玲的头部
CCTV“自焚”节目慢动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击的方位,仍然保持着一秒钟前用力打击的姿势

思考与判断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轮功书籍中明确指出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炼人绝不会杀生或自杀、自焚的。所有的法轮功书籍和音像资料都可以从互联网上免费下载。海外也有很多关于法轮功的正面报道。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销毁法轮功的书籍,并在互联网上封锁一切关于法轮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轮功有关的词汇都设成敏感词,就是害怕人们了解事实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联合国会议上,国际教育发展组织就“天安门自焚”事件强烈谴责中共当局的“国家恐怖主义行为”。声明说:从录像分析表明,整个事件是政府一手导演的。面对铁证如山的事实,会议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电视台制作的揭露“天安门自焚”真相的纪录片《伪火》(《False Fire》)获第51届哥伦布国际电影电视节荣誉奖。

●中共报道的一些自杀、杀人怪事,迫害之前从未有过,为何迫害后这类坏事突然在媒体上层出不穷?为何在国外炼法轮功高度自由的情况下,却从未出现类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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