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网通讯员重庆报道)二零一八年九月,谭昌蓉向重庆市司法局和监狱局实名控告重庆女子监狱狱警唐安智,用殴打辱骂、电棍长时间电击等手段,逼迫法轮功学员放弃真、善、忍信仰。一个月后谭昌蓉再次遭当局绑架,被非法关押三年后,这位七十二岁的老人最近再次被中共法院枉判三年三个月。
 
重庆江北区检察院在构陷谭昌蓉的起诉书中,称谭昌蓉向重庆市潼南区公安、检察院和法院邮寄举报信和劝善信,从家中搜出九张印有“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纸币。凭着上述莫须有的罪名,江北区法院枉判谭昌蓉三年三个月。而此时,谭昌蓉却已经被非法关押在江北区看守所三年有余。

谭昌蓉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曾经在二零零五年、二零一五年分别被中共非法判刑九年和三年,共计十二年,在重庆女子监狱被强迫做奴工,遭受电棍电击全身、长时间蹲军姿、不准上厕所、用手指头掐乳头、拳打脚踢等酷刑折磨。

中共各级司法机关明目张胆地对法轮功学员不讲法律,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勒索钱财;检察院、法院捏造罪证、罪名构陷。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