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今年十一月十三日清晨五點多,六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李振東被瀋陽東陵監獄迫害致死。
李振東家住瀋陽市皇姑區,信仰真、善、忍。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李振東正在和其他法輪功學員一起閱讀教人向善的書《轉法輪》時,被瀋陽市國保大隊指使和平區刑警支隊警察綁架。當晚,李振東家被非法抄家,大法書籍被掠走。
當日,瀋陽市大東區、沈河區、皇姑區、市和平區二十餘名法輪功學員同時被警察綁架。
後來,李振東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送到瀋陽東陵監獄迫害。
在東陵監獄不到一個月,李振東的身體出現嚴重症狀。醫院診斷為嚴重肝病,危及生命。李振東被送進瀋陽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今年十月末,李振東出現肝臟腹水,腹部腫脹嚴重,需要天天抽水,已經不能進食。
東陵監獄把李振東迫害成這樣,還派兩個警察天天在醫院把守,把李振東銬在病床上。住院費都是讓李振東的家屬出,花了很多錢。
李振東命危,完全符合「保外就醫」的條件,可是瀋陽市司法局拒絕批准。
今年十一月一日,李振東被轉入東北國際醫院皇姑分院。十一月十二日,李振東在重症監護室,帶著呼吸機,已食水不進、重度昏迷三天,高燒四十一度,人骨瘦如柴。大夫說,當晚李振東的生命難保。
監獄人員看到這種情況,當天上午通知司法局。司法局來兩個人,到重症監護室,看到李振東的生命眼看要不行了,把看守他的四個獄警叫到走廊,說幾句話,扔下「保外就醫通知書」,帶著獄警一走了之。
李振東的家人,老伴、女兒、女婿、弟弟、妹妹,在醫院守護。第二天(十一月十三日)清晨五點多,李振東含冤離世,享年6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