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廣東法輪功學員 

廣東省北江監獄和四會監獄强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首先强制寫「三書」(放棄修煉的所謂保證書、悔過書之類),然後再強制他們學佛教,目前已形成一個規範式的流程。法輪功學員如果拒絕洗腦,就會遭到酷刑迫害,甚至被剝奪最基本的生存權,包括:長時間剝奪睡眠、毆打、不准大小便、下毒等。

強迫轉化不擇手段

迫害二十二年多了,中共公檢司法參與迫害的人都知道:中共的無神論、「假惡鬥」那一套,對法輪功學員不起作用,在高壓強制中寫下的不修煉保證是違心的。於是,廣東北江監獄和四會監獄採用了猶大(背叛者、被轉化者)的毒計──強制學佛教,企圖毀掉法輪功學員心中的正信。

為了逼迫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學佛教,北江監獄和四會監獄幾乎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二零二零年九月,北江監獄警務保障中心曾德勝和財務部吳職兵,一次性揮霍二萬七千多元,從韶關市伯正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購進一批書籍,佛教內容的書籍佔了較大部份。兩大黑窩裏,強制轉化的區域,牆上貼滿了招魂幡似的楞嚴咒,天天強制法輪功學員學楞嚴咒、念楞嚴經。對念楞嚴經聲音不夠大或者不念的法輪功學員大打出手,並把楞嚴咒貼到不願轉化的法輪功學員身上。

監獄還強制法輪功學員看DVD光盤,內容包括台灣某法師的講課,學習時還要求做筆記,佛教經文的古文太難理解時,就叫大家逐個按自己的理解翻譯,並說出自己的理解。這些DVD光盤,有些是獄警專門從寺院拿回來的。

兩監獄負責人被舉報
 
《憲法》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刑法》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北江監獄、四會監獄主要負責人肖家增、霍麟胤、李飛、薛銳聰嚴重觸犯憲法和刑法,目前已被舉報到相關部門。 

北江監獄至少迫害死兩名廣東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蕉嶺縣五十九歲的企業家賴佳淼在獄中被迫害致死。二零零六年七月二十二日,揭陽市黃湧忠被迫害離世,年僅三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