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展翔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多年了,這場以謊言開道的迫害觸犯了中國的很多法律,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大破壞,並且給國家、人民和廣大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造成了無法估量的巨大損失。
一、江澤民非法發動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以權代法,發起了這場對「真善忍」的迫害,破壞了憲法保障的公民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等權利。
一九九九年十月,江澤民在法國訪問期間,接受法國媒體《費加羅報》採訪,在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的情況下信口雌黃地把法輪功污衊為「×教」,第二天,《人民日報》發表評論用江澤民的話給法輪功定性。江澤民的話不是法律,《人民日報》的評論也不是法律,中共卻把江澤民的信口雌黃言論作為國家法律給法輪功定性和定罪。這是典型的當權者的個人意志,而不是法治。
事實上,在中國沒有任何法律禁止法輪功,換句話說,在中國煉法輪功一直是合法的。
二、非法的迫害機構和迫害政策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江澤民在公開發動迫害之前,就秘密地策劃、部署和推動對法輪功進行迫害,成立了「中共中央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設立了相應的辦公室──六一零辦公室。六一零辦公室在中共十九大之前和政法委合署辦公,它是個全國性的非法的秘密機構,凌駕在憲法和法律之上,具體策劃、指揮、實施迫害,六一零辦公室是個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中共十九大之後,中央六一零辦公室規劃給政法委具體管理。
江澤民為了發洩心中對善良煉功群眾的嫉恨,密令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以及「打死算白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些滅絕性的迫害政策,不僅非法,而且毫無人性,邪惡之極。
三、公檢法司打著法治的幌子知法犯法
從一九九九年七月的迫害開始,到二零一三年勞教制度被取消,勞教所、教養院曾經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場所,中共用勞動教養制度大規模地非法關押和迫害法輪功學員。中共的勞教制度本身是非法的,勞教的審批程序更是荒唐,由警察一手操縱。中共警察無法無天,可以沒有任何司法程序,隨意地非法抓捕、綁架法輪功學員,非法地把法輪功學員關押在勞教所裏,用百種酷刑折磨他們,強制他們放棄信仰(所謂「轉化」),許多人被打死、打殘,許多人被迫害得家破人亡。在國內外正義人士對中共勞教制度非法性的強烈地譴責中,中共於二零一三年十一月被迫取消了勞教所。
勞教所解體之後,中共並沒有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而是換了一種方式,打著「依法治國」的幌子,肆意踐踏法律(勞教所解體之前,中共一直在用司法程序給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中共用所謂的司法程序來迫害法輪功學員,這比勞教所赤裸裸的犯罪行為多了一些迷惑性,但是只要有點法律常識的人,就清楚地看出公檢法司打著「法治」的幌子執法犯法。
庭審沒有法律依據
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法輪功是邪教,也沒有任何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中國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刑法》的原則是「法無明文不定罪」。法輪功學員沒有違法任何法律,警察抓捕法輪功學員就是非法的,屬於黑幫綁架行為……中共法院更是濫用法律,其中常見的就是濫用「刑法三百條」和「兩高」的司法解釋給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定罪。
對於所謂的「兩高」(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憲法》六十七條和《立法法》四十二條明文規定,司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兩高」作為司法機構,也沒有立法權,因此,兩高的「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它們本身也是違反了《憲法》和《立法法》而不能作為法律處理依據。出現「法輪功是×教組織」字樣的是兩高各自下發的《內部通知》,但內部通知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更何況它們都是違憲的。法院用兩高的司法解釋(或《內部通知》)給法輪功學員判刑、定罪,是完全非法的。
按照刑法學理論,犯罪構成有四個要素。對於「刑法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罪」),許多法律工作者指出,在所謂「法輪功案子」中,四要素竟然缺了三個用於定性的要素!法輪功學員到底破壞了國家哪一部法律、行政法規實施了?如何實施破壞行為?破壞的程度又是怎樣?造成了怎樣的破壞後果?面對這樣的質問,公檢法的所謂「執法人員」啞口無言,找不到任何法律依據,但卻又用「刑法三百條」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製造冤假錯案,草菅人命。其實真正破壞法律實施的正是中共自身。
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非法操縱庭審和判刑
中共法院沒有任何司法獨立性可言,完全被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控制,許多法官坦言他們做不了主。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黑箱作業,許多所謂的「法輪功案件」在庭審之前,政法委和六一零辦公室就已經秘密地定了(非法)判刑的刑期。所謂的庭審只是形式,走過場,法律如同兒戲。
除此之外,庭審過程還普遍存在著警察偽造證據問題;法院施加壓力不讓律師作無罪辯護,甚至強迫辭去律師,不許律師辯護,警察甚至還抓捕為法輪功學員辯護的律師……
四、結語
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邪惡機制還在運轉。二十多年來,中共在血腥迫害法輪功中造成了無數的冤假錯案,從中也反映出中共無法無天的黑社會性質,更是反映出中共的邪惡本性。
中共有法不依、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也用到了其他人的頭上,中共破壞法治不僅傷害法輪功學員,而且也危害了每一個人。中國人民的合法權利沒有保障,人們都生活在中共淫威的恐懼之中。要制止迫害,結束中共給中國人民造成的苦難,只有解體中共,才能讓中國真正地實行依法治國,才能匡復人間正義,還法輪功及廣大修煉者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