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聊城市冠縣斜店鄉的孫月芹、許明霞、張梅華、張喜芳,是樸實善良的農民。二零一八年八月,她們到河北省邯鄲市大名縣營鎮告訴人們法輪功真相,遭當地警察綁架,後被「取保候審」。
三年多來,警察每年都要孫月芹、許明霞、張喜芳、張美華四人到河北大名縣檢察院、法院簽字。期間,她們四家托關係,給辦案人員送禮,檢察院收三萬元,法院收兩萬元,大名縣公安局某人收一萬元。家人還多次請客吃飯,外帶煙酒禮品。
今年十一月八日,按照邯鄲市肥鄉區法院的電話通知,孫月芹、許明霞、張喜芳、張美華到該法院「報到」,才得知她們已被非法批捕。幾天後,四人被非法判刑,許明霞、張梅華一年半,孫月芹、張喜芳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