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歲的劉希永老人又被非法判刑四年。
(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是八十歲的劉希永三年冤獄期滿、重獲自由的日子。然而,這一天家人沒有接到劉希永,他被大連市石河子派出所警察從瀋陽東陵監獄劫走,強行體檢後,直接送到大連金州三里看守所非法關押。

隨後的一百一十四天,劉希永杳無音訊,家人心急如焚。直到二零二一年九月三日,家人收到看守所讓存錢的消息,才見到已被送到醫院的劉希永。他躺在病床上,還被戴著手銬、腳鐐,身體虛弱。家屬被告知:劉希永胸內積水、糖尿病。

九月二十七日,家人去醫院探望劉希永時,得知警察要再把他送進監獄。後經多方打聽,家屬才得知劉希永再次被非法判刑四年,非法關押在大連市第三監獄。

第三監獄通知劉希永家人十二月九日會見劉希永。在大連市中心醫院門口,家人看到類似120一樣的警車,後門打開一個鐵籠子裏,劉希永坐在輪椅上,然後,警察把劉希永送進到醫院。家人看到劉希永的臉、手、腳都是腫的,已不能自理。

堅持信仰屢遭迫害

劉希永修煉前身患多種疾病,特別是腿疼,癱瘓了兩年多,全靠老伴照顧。一九九七年八月有幸修煉法輪大法後,劉希永恢復了健康,還改掉了壞脾氣,性格變得樂觀開朗。村子裏誰家有事,都找他幫忙。他懂得果樹技術,鄰居家的果樹都願意找他幫忙剪枝,是村民們稱道的好人。

劉希永因爲堅持修煉法輪大法和講真相,先後被中共非法勞教、非法判刑,共遭八年半冤獄。

二零一八年四月九日下午,大連金普新區派出所警察劉波再次綁架了時年七十七歲的劉希永,警察竟然說:「這回死也讓他死裏頭!」

三年冤獄已滿,八十歲的老人走出監獄的當天,卻又被中共直接送進看守所非法關押。

執行違法命令要承責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現在政法系統大整肅,「倒查二十年」又升至「倒查三十年」。所有參與迫害劉希永的公檢法司的人員,你們也有父母,你不考慮八十一歲的古稀老人及他的家人,你也得為自己的將來著想啊!你們是在執法犯法,將來必定要面對法律的制裁與上天的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