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北京冬奧前夕,中國傳統新年之際,獲悉家住北京朝陽區垡頭地區四川大院的法輪功學員雷中富,被中共非法判刑四年。這段時間北京市張燈結彩,天安門廣場擺放鮮花,這光鮮亮麗的外表下有多少遭受迫害的家庭傷心落淚。

雷中富是中建二局一公司的的退休職工,修煉法輪功二十多年。他爲人善良坦誠,樂於助人,是遠近聞名的熱心人。

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雷中富多次坐冤獄。二零零二年,雷中富被非法判刑三年。

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時任政法委書記的周永康為了所謂的奧運維穩,將雷中富等遵紀守法的法輪功學員綁架,關進了臭名昭著的遼寧瀋陽馬三家勞動教養院,那一次他失去自由又是三年多。

二零二零年八月期間,雷中富再度被北京市公安綁架,一年多家人一直沒有他的消息,直到二零二二年初,家人接到法院的電話,去拿雷中富的判決書,才知道雷中富被非法判刑四年。

記得在二零一八年,全世界慶祝《世界人權宣言》發表七十年之際,國際奧委會在其網站上發文稱,「奧林匹克運動對保護人權的承諾被納入了《奧林匹克憲章》。」該文稱:「確保奧運會和所有體育運動一如既往成為人權的表達和推動者,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重要。」

此後,二零二零年三月,一份關於國際奧委會人權方針的報告寫道:「人權的核心是重視和確保個人尊嚴。尊重人的尊嚴是國際奧委會價值觀和推進奧林匹克使命的根本。」

而雷中富一次被非法抓捕發生在奧運會前夕,一次被非法判刑發生在冬奧會前夕,說明中共並沒有遵循《奧林匹克憲章》的精神,改善人的尊嚴,保護人權,反而是借助體育盛會打壓異議人士,粉飾人權劣跡。

雷中富被非法判刑並非個案,二零二零年與雷中富被同期非法抓捕的還有法輪功學員趙春英。

北京市十一位法輪功學員日前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畫家許那,被非法重判達八年之久。許那在二零零八年奧運前夕和丈夫于宙在北京市通州演出之後回家路上被通州警察非法抓捕,後被關押在清河看守所,在不到十天的時間裏,于宙就被迫害致死。

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恰恰相反,他們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不計名利、踏實肯幹、任勞任怨,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是對這個社會最善良民眾的打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