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昆明東川區湯丹地區金源公司,一個叫代唐坤的人,有一天去米店買米。店主給他講法輪功教人向善以及受迫害的真相,代唐坤不但不聽,還到處收集法輪功學員的名單,到派出所報告構陷。
  
當時的派出所所長叫馮明,準備帶著代唐坤向上級匯報領賞,馮明說好讓代唐坤在湯丹運輸隊育紅小學門口等著。馮明駕駛的車子剛到代唐坤等待的地方,車子就失了控,結果把代唐坤給撞死了。

為此,馮明賠了代家四十萬元錢,才了結此事,可是代唐坤的命卻沒了。


案例二
  
胡美芳是昆鋼建設公司職工,為了獲得數千元的獎金,誣告本單位法輪功學員何其瓊,致使何其瓊於二零零四年十月二十三日遭中共綁架,被冤判四年。
  
胡美芳誣告何其瓊不到半個月,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九日,胡美芳的丈夫用摩托車帶她去遊玩的路上,與貨車相遇,四十七歲的胡美芳被摔出數米遠,倒在地上,當時腦漿流出而死亡。
  
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二年多來,一些人助紂為虐,積極跟隨中共參與迫害,結果現世現報遭天譴。明慧網上已經記錄了兩萬多起這樣的惡報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