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法輪功學員宋放鳴遭警察非法關押。
(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長沙市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宋放鳴女士,今年二月十四日因黏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伍家嶺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被劫持到長沙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宋放鳴是長沙市蔬菜公司一名退休職工,原來一身病,曾受腎炎、腎結石、關節炎、甲亢等多種疾病的折磨,人瘦得皮包骨,只有六十多斤。一九九八年,宋放鳴走入法輪功修煉,她努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久,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飛,體重上升到一百多斤。朋友們都說她精神了、年輕了。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伙迫害法輪功後,宋放鳴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二十多年來遭到中共多次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及經濟迫害,主要事實如下:
  
◎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宋放鳴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天心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坡子街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闖入宋放鳴的母親鄒桂華家,將宋放鳴、雙目失明的鄒桂華老人及保姆全部強行帶走後,劫走了兩大車物品。保姆於當日由其家人接回,鄒桂華老人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后回家,而宋放鳴被送往長沙市一看守所關押。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非法庭審宋放鳴。律師為宋放鳴作無罪辯護,指出宋放鳴修煉法輪功無罪,應予立即釋放。天心區法院並在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的所謂指控下,對宋放鳴非法判三年半。宋放鳴在湖南省女子監獄遭受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
  
◎二零二零年底,宋放鳴發現自己的養老金被扣發,導致生活艱難,她前往長沙市社保局諮詢,結果被告知還「倒欠」了社保局十萬(108,310)元。
  
◎去年五月二十一日,宋放鳴再去諮詢時,那裡的人員讓她回家等候。然而,宋放鳴等到的卻是朝陽街派出所警察,其中龍姓刑偵隊長脅迫醫生製造假病歷,將宋放鳴女士非法拘留十二天,六月十日才釋放她。宋放鳴依然僅靠每月八百四十五元艱難度日。
  
◎今年二月十四日中午,宋放鳴在前往母親家的途中黏貼真相資料,被伍家嶺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人前往派出所諮詢情況時,警察說:「她是被監控鏡頭拍到的。」二月十五日,宋放鳴被劫持到長沙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情況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