欄目:法律知識
1、《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 仰、言論、出版、結社等自由。 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 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 也沒有一條法律說擁有和散發 法輪功真相資料違法。
2、公安部認定的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根據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五年《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 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 沒有法輪功。
3、禁令早已廢除 法輪功書籍是合法刊物
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公報第二十八期》公布了《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 一九九九年發布的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也就是,根據中共現行規定,法輪功書籍完全是合法刊物。
公務員法:執行違法命令将被追责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就已經堵死了公務員執行違法決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