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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一天被虐死 女兒被冤判七年

山東法輪功學員孫玉嬌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她的父母都已經被中共迫害致死。
(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法輪功學員孫玉嬌去年六月在家中遭警察暴力綁架,近日獲知,她被中共非法判刑七年。
  
孫玉嬌的父母親都是法輪功學員,父親孫丕進去年六月十八日遭警察綁架,第二天就被迫害致死。母親于在花多次遭中共非法關押、非法勞教,曾被惡警王偉用腳踹折了鎖骨,被迫流離失所十多年,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九日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七歲。
  
孫丕進、于在花,是山東省蒙陰縣蒙陰鎮東儒來村人。夫妻倆學煉法輪功前,曾患多種病,孩子身體虛弱,家境十分貧寒。修煉法輪功後,大人、孩子的病在不知不覺中全好了,于在花從大法中知道了做人的道理和人生意義,她努力孝敬公婆,家庭和睦充滿了歡聲笑語。婆家人看到了于在花的身心變化,有很多人走進了法輪功修煉。
  
中共江澤民團伙迫害法輪大法後,孫丕進、于在花夫婦堅修大法,遭到蒙陰鎮王世鑫、公丕寶、姜懷忠、王欣(因打人出名調到六一零充當打手)等人的殘酷迫害,家被搶劫一空,孫丕進在二零零三年被非法判刑五年,在濰坊監獄遭受了種種非人折磨。
  
去年,蒙陰縣六一零和國保又以所謂「清零」藉口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六月十日左右,蒙陰街道第一派出所警察突然竄到孫丕進家裏,亂翻亂搶,搶走了大法書籍、真相資料、打印機、電腦等個人物品財產。孫丕進的女兒孫玉嬌則被暴力劫持到派出所審訊,後轉到臨沂看守所非法關押。
  
去年六月十八日下午六點,蒙陰縣國保大隊及蒙陰縣城郊派出所警察,把正在新億達瓦廠上班的孫丕進綁架。第二天,家人突然被告知孫丕進去世。下午兩點三十分,孫丕進的二哥二嫂和四弟被通知到現場確認死亡。
  
當時現場有六一零人員和警察幾十人,恐嚇孫丕進的親人。六一零(專門迫害法輪功的機構)人員說孫丕進是跳樓自殺,不讓親人仔細驗屍。親人只看到孫丕進一只眼球沒了,半邊頭塌陷,胸腔塌陷。當時公安警察封鎖醫院,封鎖消息。孫丕進的遺體被停放在蒙陰縣殯儀館。
  
為了掩蓋這起冤死案真相,當局還秘密派出了黨政人員和許多特務潛入到孫丕進所在村和他岳父的村,對他親朋監視威脅,對他哥哥、弟弟等家人強制封口,不許他們請律師打官司、上訪、接觸法輪功學員、說出真相,連處理賠償費都不許說出。期間,許多特務在村裡蹲坑、巡邏,村子被搞得一片恐怖。幾天後,當局強制家人同意秘密火化了孫丕進的遺體。
  
從六月十九日將一個好人害死,到六月二十六日強制火化,公安不許家人控告上訪。不法之徒在極短時間內,完成了整個事件的處理,顯然是在掩蓋自己的殺人罪行。
  
現在,孫丕進的女兒孫玉嬌又被非法枉判七年,已經被劫持到山東省女子監獄。希望正義善良人士關注已經父母雙亡的孫玉嬌,制止迫害!

海外法輪功學員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

被枉判八年 廣東曾繁傑被劫入獄

(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梅州市法輪功學員曾繁傑,去年十一月五日被中共非法判刑八年,今年二月十四日被劫入廣東省北江監獄迫害。

父子雙雙遭迫害

曾繁傑的父親曾海平也修煉法輪功,因堅持信仰,多次被邪黨迫害。
  
二零零一年過年前後,曾海平被劫持到廣東三水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二年八至十月間,曾海平又被中共警察綁架、刑訊逼供,其手骨、腳骨都被打斷,並被非法判刑五年半,關押在廣東省第三監獄(梅州監獄)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曾海平、鄭桂芬夫婦及曾繁傑的妻子朱素容再次遭公安綁架、抄家。二零一九年三月,曾海平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同年六月被劫入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
  
去年一月二十六日,曾繁傑在租住處再次遭惡警綁架,公、檢、法相互勾結構陷。去年十一月五日,曾繁傑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勒索罰金八萬元。

現行法律法規證明: 在中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欄目:法律知識

1、《憲法》明確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
  
《憲法》規定,公民有信 仰、言論、出版、結社等自由。 在中國現行法律中,沒有 一條法律說修煉法輪功違法, 也沒有一條法律說擁有和散發 法輪功真相資料違法。
  
2、公安部認定的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根據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五年《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 公安部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 沒有法輪功。
  
3、禁令早已廢除 法輪功書籍是合法刊物
  
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公報第二十八期》公布了《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該決定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 一九九九年發布的對法輪功出版物的禁令。也就是,根據中共現行規定,法輪功書籍完全是合法刊物。
  
公務員法:執行違法命令将被追责

二零一九年六月一日起施行的《公務員法》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就已經堵死了公務員執行違法決定或命令而逃脫法律責任的退路。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就要承擔法律責任。

被迫害致雙目失明 王磊結束八年冤獄

(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法輪功學員王磊,於今年二月二十五日結束八年冤刑回家。她在呼和浩特女子監獄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雙目失明。
  
王磊現年約五十七歲,原籍內蒙古臨河市,後居住在北京市房山區良鄉,曾經商。
  
王磊於一九九六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同年為支援貧困失學兒童就學,曾慷慨向希望工程捐助十萬元。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後,王磊遭內蒙古臨河區、北京市房山區黨政公檢法聯手迫害,長期被監控、騷擾、恐嚇。她曾被非法抓捕拘留十多次,非法勞教四次,獄中遭受電擊、暴打、野蠻灌食、熬夜等殘酷迫害,一度被迫害致精神失常。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北京市房山區警察一起出動,綁架了包括王磊在内的十多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期間,王磊再次被迫害得精神失常,經公安醫院鑑定為「癔症型」精神病。
  
在這種情況下,北京房山區法院違反法律程序審判,既不通知家人請律師辯護,也不通知家人旁聽,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對王磊非法宣判八年徒刑。王磊上訴後,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於二零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非法維持原判。
  
據王磊的律師講:從王磊的案卷來看,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冤假錯案,它不僅嚴重違反實體法,即不具備違法犯罪的法律依據和實施證據。從程序上更是嚴重違法:所謂的證據事實是不存在的或捏造出來的,用中共自己的法律都說不過去。
  
二零一六年九月,王磊被劫持到內蒙古呼和浩特女子監獄。
  
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明慧網報導,王磊在獄中遭受非人的迫害:毆打、謾罵、罰站,長時間不讓睡覺等。包夾犯人每天都給王磊的飯菜裡拌下不明藥物。王磊的血壓也出現極度的不正常情況。原來身體健康的王磊,被迫害得雙眼失明。但她一直沒有妥協,頑強地抵制著迫害。

長沙65歲宋放鳴再遭警察綁架

長沙市法輪功學員宋放鳴遭警察非法關押。
(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省長沙市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宋放鳴女士,今年二月十四日因黏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伍家嶺派出所警察綁架,第二天被劫持到長沙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
  
宋放鳴是長沙市蔬菜公司一名退休職工,原來一身病,曾受腎炎、腎結石、關節炎、甲亢等多種疾病的折磨,人瘦得皮包骨,只有六十多斤。一九九八年,宋放鳴走入法輪功修煉,她努力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久,一身的疾病不翼而飛,體重上升到一百多斤。朋友們都說她精神了、年輕了。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伙迫害法輪功後,宋放鳴因堅持真、善、忍信仰,二十多年來遭到中共多次綁架、關押、勞教、判刑及經濟迫害,主要事實如下:
  
◎二零零二年九月至二零零三年十月,宋放鳴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零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天心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坡子街派出所警察及社區人員闖入宋放鳴的母親鄒桂華家,將宋放鳴、雙目失明的鄒桂華老人及保姆全部強行帶走後,劫走了兩大車物品。保姆於當日由其家人接回,鄒桂華老人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后回家,而宋放鳴被送往長沙市一看守所關押。
  
◎二零一零年三月五日,長沙市天心區法院非法庭審宋放鳴。律師為宋放鳴作無罪辯護,指出宋放鳴修煉法輪功無罪,應予立即釋放。天心區法院並在沒有證據、沒有法律依據的所謂指控下,對宋放鳴非法判三年半。宋放鳴在湖南省女子監獄遭受了殘酷的精神和肉體折磨。
  
◎二零二零年底,宋放鳴發現自己的養老金被扣發,導致生活艱難,她前往長沙市社保局諮詢,結果被告知還「倒欠」了社保局十萬(108,310)元。
  
◎去年五月二十一日,宋放鳴再去諮詢時,那裡的人員讓她回家等候。然而,宋放鳴等到的卻是朝陽街派出所警察,其中龍姓刑偵隊長脅迫醫生製造假病歷,將宋放鳴女士非法拘留十二天,六月十日才釋放她。宋放鳴依然僅靠每月八百四十五元艱難度日。
  
◎今年二月十四日中午,宋放鳴在前往母親家的途中黏貼真相資料,被伍家嶺派出所警察綁架。家人前往派出所諮詢情況時,警察說:「她是被監控鏡頭拍到的。」二月十五日,宋放鳴被劫持到長沙市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情況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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