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來稿)某地公安局有時下達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任務,局長心裏明白法輪功是好的,都不願意去幹這種事。於是局裡就從外面僱了三個男人來專門對付法輪功。
這三個人來後還真挺賣命的,也可能是想長期幹下去,就努力表現一下自己。每過幾天,他們各自就會抓來一個煉法輪功的人,然後進行審訊。對方不吱聲,他們就拳打腳踢。
警察看到後還不能直說,就從側面勸他們,不能這樣打人,她們都這麼大歲數了,這樣打對你們也不好。可他們根本就聽不進去,還是打。結果沒過多少天,這三個人因各種原因都死了。火化時局裡的警察誰都不願去參與。局領導沒辦法只好派了幾個警察去走走過場。
局裡的人都在私下議論:「這三個人是打法輪大法弟子遭報應了!」從那以後,再下來抓法輪功的任務更沒人去了,都躲。局長一看就說:「算了,以後上級再讓抓法輪功,我們也不抓了,也不外僱人了。不管上級願不願意,反正咱們不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