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林樂宏、馬彥平,在龍崗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去年十二月底,林樂宏被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馬彥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兩人都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林樂宏,一九七六年四月出生,大學本科畢業,家住深圳市南山區。馬彥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出生,大專畢業,河南通許縣人。兩人都在深圳龍崗區布吉鎮大芬油畫村租房住。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晚上,林樂宏、馬彥平在大芬油畫村租住房內,被龍崗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及布吉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之後兩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龍崗區看守所。十月十五日,警察再次對兩人的租住房進行了非法查抄,將法輪功書籍、資料、電腦、打印機、塑封機、切邊機、硬盤、U盤等個人物品全部劫走。十一月十八日,林樂宏、馬彥平被龍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非法關押期間,林樂宏多次絕食反迫害,遭看守所強制灌食,健康受到嚴重傷害。二零二一年四月,林樂宏遭強制灌食後,被送醫院「搶救」。從此,林樂宏吃什麼吐什麼,回到看守所後,身體一直不好。血壓高至160/180mmHg(低血壓高)。她每週需要吸氧一次,只能吃流食,出現心口痛,左手麻木。
去年八月十八日上午,林樂宏、馬彥平被鹽田區法院非法庭審。有律師出庭做無罪辯護。
為了抵制持續的迫害,從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始,林樂宏又開始絕食,被連續強制灌食二十多天。體重只剩四十六公斤,舌根發硬,吞嚥困難,胸口時常發悶,血糖極低(不到3mmol/L),手腳冰涼,特別怕冷,26︒C的氣溫下還要穿大棉襖。林樂宏的身體受到嚴重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