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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法輪功學員季雲芝被迫害致死

2021年7月16日,法輪功反迫害22年之際,逾千名法輪功學員在華盛頓DC遊行,他們手捧被迫害致死的大陸同修的遺照,要求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
(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自治區巴林左旗法輪功學員季雲芝,今年三月二十一日被當地看守所迫害致死,終年六十六歲。  
         
季雲芝生前在看守所遭獄警和犯人毒打,被折磨致奄奄一息,她曾跟監室的人說:「如果我死了,就是被迫害死的。」季雲芝死後,巴林左旗公安局動用大量警力,看守遺體。而且,不許家屬對遺體進行查看、拍照。

修煉法輪功 疾病痊愈

季雲芝家住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以前患有嚴重的結腸炎、膽囊炎、咽喉炎、腎炎、膀胱炎、腰椎間盤突出、眩暈症等多種疾病,醫院已束手無策。
  
季雲芝有幸於一九九六年修煉法輪大法,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她所有的疾病不翼而飛。季雲芝按照大法真、善、忍的標準做人,修心向善,同事和鄰居都説她是好人。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團伙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季雲芝兩次被非法勞教。在勞教所,獄警用高壓電棍長時間電擊她,致使她出現心臟病症狀,一著急,心臟就抽搐。她還多次被騷擾,去年九月九日再次被非法抄家。

遭警折磨致死經過

二零二二年大年初一,巴林左旗公安局國保大隊長徐劍峰、副隊長韓東棟等九個警察闖入季雲芝家中,將她強制拉到醫院體檢。當時季雲芝出現了抽搐的狀況,已不能站立和說話,而且不停地嘔吐。警察把季雲芝長時間地放在冰涼的地板瓷上,還說她是裝的。
  
季雲芝在看守所絕食反迫害,遭到看守所所長高永剛、法醫田志軍、警察和在押犯人的打罵、凌辱和酷刑折磨。所長高永剛指使法醫田志軍給季雲芝插鼻飼灌食,田志軍還多次打季雲芝嘴巴子。
  
獄警指使孫麗穎、張宇欣等犯人迫害季雲芝,多次把她拖出去毆打。將季雲芝折磨得奄奄一息後,又把她轉到501監室繼續迫害。那裡的牢頭宋長影更是心狠手辣,繼續指使其他犯人折磨季雲芝。
  
最後看守所所長高永剛、法醫田志軍和其他警察看季雲芝實在不行了,才把她送進左旗醫院,搶救了好幾天。
  
今年三月二十日上午,巴林左旗公安局通知季雲芝的老伴去醫院看季雲芝,老伴要求把季雲芝接回去,獄警以領導沒批為由,拒絕釋放季雲芝。
  
結果,第二天(三月二十一日),季雲芝就含冤離世。

警察把守遺體 監視家屬

家人要求進病房見季雲芝最後一面,公安局不讓。家人在門外看見季雲芝的食管已被切開,臉上和肩膀處都有血跡。
  
醫院走廊裡站滿了警察,接著警察把季雲芝的家人都攆出那個樓層,把電梯關了,不讓人用那個電梯。
  
然後,警察偷偷把季雲芝遺體拉到火化場,停放到法醫室。季雲芝的家人又跟到火化場,那裡已經布置了四、五十警察。季雲芝的遺體由警察把守。季雲芝家周圍也被特警、公安、便衣監視。
  
從今年二月一日遭警綁架,直到三月二十一日離世,總共四十八天,季雲芝每天都在遭受摧殘折磨。
  
對於季雲芝的死,巴林左旗公安局國保大隊、看守所及其相關人員罪責難逃。
  
湛湛青天不可欺,善惡有報終有時!中共警察們選擇在中國傳統新年大年初一,綁架一個六十多歲的善良婦女,並將其迫害致死。他們迫害好人的惡行,必定招天譴報應。

內蒙古郭振芳被迫害致死 家屬控告公安局

(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赤峰市松山區法輪功學員郭振芳,去年六月九日在赤峰市松山區看守所被迫害致死,鼻孔有血跡,後背腰部以下呈紫紅色。今年三月十五日,郭振芳的遺體被火化。郭振芳的妻子馮玉華起訴了松山區公安局。
  
因郭振芳非正常死亡,妻子馮玉華聘請兩名法醫,對郭振芳屍體做了屍檢。松山區公安局也做了屍檢,而且搶先公布郭振芳死於心梗,而非迫害致死。而馮玉華聘請的兩名法醫,不敢主持正義,也說郭振芳死於突發心梗。

但是,法醫對郭振芳「鼻孔有血跡,後背腰部以下呈紫紅色,一條腿的膝蓋內側有傷口」,卻無法提供合理的解釋。看守所也拒絕提供監控錄像。
  
郭振芳,六十七歲,赤峰市松山區穆家營鎮鴨子河村六隊人。郭振芳與妻子馮玉華都修煉法輪大法,老倆口以真、善、忍為原則提升道德,同時煉功祛病健身。
  
松山區警察一直暗中監視、跟蹤郭振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上午,夫妻倆從兒子家回來的路上遭警察綁架。當日下午,警察非法抄家,掠走許多私人修煉物品。郭振芳和馮玉華被非法關押在松山區看守所,案件被構陷到松山區檢察院。
  
去年六月八日,松山區法院對郭振芳和馮玉華第二次非法開庭時,當時郭振芳的身體、精神狀態都很好,自己從車上跳下來,走到庭審現場。可是第二天晚上,郭振芳就被看守所迫害致死。家人得知消息趕到醫院,醫生說,郭振芳被送到醫院時,已無生命體征。
  
家人發現郭振芳鼻孔有血跡,後背腰部以下呈紫紅色,一條腿的膝蓋內側有傷口。那裡有幾十個便衣控制現場,不讓家人繼續接近屍體。
  
之後,松山區法院非法判馮玉華一年六個月,監外執行。

深圳林樂宏、馬彥平被枉判三年多

(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林樂宏、馬彥平,在龍崗區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後,去年十二月底,林樂宏被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馬彥平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兩人都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林樂宏,一九七六年四月出生,大學本科畢業,家住深圳市南山區。馬彥平,一九八八年十二月出生,大專畢業,河南通許縣人。兩人都在深圳龍崗區布吉鎮大芬油畫村租房住。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二日晚上,林樂宏、馬彥平在大芬油畫村租住房內,被龍崗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及布吉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之後兩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龍崗區看守所。十月十五日,警察再次對兩人的租住房進行了非法查抄,將法輪功書籍、資料、電腦、打印機、塑封機、切邊機、硬盤、U盤等個人物品全部劫走。十一月十八日,林樂宏、馬彥平被龍崗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非法關押期間,林樂宏多次絕食反迫害,遭看守所強制灌食,健康受到嚴重傷害。二零二一年四月,林樂宏遭強制灌食後,被送醫院「搶救」。從此,林樂宏吃什麼吐什麼,回到看守所後,身體一直不好。血壓高至160/180mmHg(低血壓高)。她每週需要吸氧一次,只能吃流食,出現心口痛,左手麻木。
  
去年八月十八日上午,林樂宏、馬彥平被鹽田區法院非法庭審。有律師出庭做無罪辯護。
  
為了抵制持續的迫害,從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始,林樂宏又開始絕食,被連續強制灌食二十多天。體重只剩四十六公斤,舌根發硬,吞嚥困難,胸口時常發悶,血糖極低(不到3mmol/L),手腳冰涼,特別怕冷,26︒C的氣溫下還要穿大棉襖。林樂宏的身體受到嚴重損害。

廣州葉小冰冤案 律師細講公檢法如何違法

廣州市法輪功學員葉小冰最近被冤判兩年。
欄目:法律知識
  
(明慧網通訊員廣州報導)廣州市天河區法輪功學員葉小冰,因向民眾講真相,今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海珠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三千元。葉小冰當庭表示要上訴。
  
葉小冰畢業於廣東湛江廣播電視大學,在廣州從事運營方面的工作。她以前身體不大好,患有傳染病;二零一二年修煉法輪功後,身體漸漸康復。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廣州天河區警察袁斌、劉俊澤等人,闖入葉小冰住處非法搜查。然後,警察以房間有法輪功書籍和資料為藉口,將葉小冰綁架,並搶走她的法輪功書籍、打印機和電腦。
 
律師闡述爲何葉小冰無罪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海珠區法院非法庭審葉小冰。兩位辯護律師主要從適用法律錯誤和程序違法兩個方面,為葉小冰做了無罪辯護。
  
律師指出:公訴人始終沒有提供任何證據或法律依據,證明法輪功是×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法輪功倡導真、善、忍,提倡修身養性,做好事做好人,政府沒有權力超越《立法法》對其進行打擊、消滅;公安部和國務院辦公廳認定的十四種邪教組織中,沒有法輪功。
  
中國現行《刑訴法》51條規定:公訴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檢察院承擔。而公訴人始終沒有提供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證明葉小冰破壞了哪部、哪條法律的實施,造成了什麼樣的社會後果。沒有具體的犯罪客體,沒有犯罪侵犯的對象,這是哪來的犯罪?
  
律師還指出:本案程序上存在諸多違法之處。

首先,立案程序違法。

起訴書顯示抓捕時間為四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證人證言,二十四日上午十點三十分將人帶走。而接報時間是四月二十四日晚上十點三十三分,屬於先抓人後立案,有迫害和欲加之罪的嫌疑。
  
其次,偵查程序違法。

偵查人員(警察)入室抄家、綁架,沒有出示工作證,沒有宣讀搜查證,扣押物品沒有當場核實、清點、封存;搜查筆錄、扣押決定書、扣押清單為打印版本,顯示為現場製作,但偵查人員並沒有攜帶電腦和打印機入室,涉嫌偽造法律文書;公訴人沒有在法庭出示任何所謂證據原件,無法質證等等。
  
律師最後指出:本案以及針對所有法輪功修煉者的指控案件,都是假借法律的名義,行政治迫害之實。在經受了二十二年的迫害打壓之後,世界各地的法輪功修煉人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善的,一定會得到弘揚;惡的,一定會遭到唾棄。我們每一個人都面臨著決定未來人生的選擇。今天的選擇會鑄就未來人生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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