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今年四月十四日,韓俊德老人的家屬接到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第五監獄的電話,被告知韓俊德於當日上午十點三十五分「去世」,終年七十七歲。
韓俊德老人蒙冤入獄有兩年多。他因在葫蘆飾品上刻字「真善忍好」,於二零二零年二月被保定市高陽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老人上訴後,同年五月,保定中級法院罔顧法律,維持冤判。
韓俊德被非法關押在唐山冀東監獄,僅被允許通過幾次電話。後來監獄以他沒有「轉化」(放棄信仰)為由,剝奪他通信、通話、會見親人的權利。後家屬來得知,韓俊德長期嚴重貧血,一隻眼睛幾乎失明,生活不能自理,出行都得讓人用輪椅推著,隨時有生命危險。家人心急如焚。
韓俊德的老伴付桂不顧年事已高,到處奔波,申請保外就醫,以保全韓俊德的性命。
年過七旬的付桂一直在利用各種法律途徑營救丈夫,為他伸冤。付桂的頭髮由花白變成了全白,人一下瘦了三、四十斤。
去年八月二十三日,冀東第五監獄將韓俊德保外就醫的手續寄到了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但是,司法局以家屬言行不利於韓俊德的所謂「改造」為由,拒絕辦理監外執行手續。保定市競秀區司法局已涉嫌瀆職、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草菅人命,應對韓俊德的含冤離世承擔主要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