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何秀珍 (四川大法弟子)
我叫何秀珍,今年七十九歲,四川省廣元市蒼溪縣城人。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晚,蒼溪縣「610」頭子李榮、國保大隊長岳剛,帶了幾人將我家新安裝的鐵門打爛,像土匪一樣闖入我家(我一人獨居),翻了個底朝天。他們搶走了我的大法書、手抄經文、播放器兩個,並連夜將我綁架到陵江派出所。
他們將我和另一位同修銬在椅子上刑訊逼供,接連兩天兩夜不准吃、不准睡,連水也不給喝。隨後將我倆綁架到廣元市看守所,非法判勞教兩年。這樣我第四次被劫持到四川女子勞教所(楠木寺)七中隊迫害。
楠木寺女子勞教所的獄警、包夾都非常熟悉我了,她們都知道我對大法堅如磐石。勞教所強迫我做奴工,我和同修們切磋,全監室的法輪功學員都拒絕做奴工,我們不是犯人。
獄警張小芳對我和同修又是威脅,又是說好話,叫我們給她面子,我們全體法輪功學員都不表態。後來獄警張小芳叫吸毒犯楊麗態打我們,還把一個紙板當黑板,上面寫著誹謗師父、誹謗大法的話。她準備掛在我脖子上,被我發現了,我一手抓過來,一下撕得粉碎,全扔到窗外去了。
楊麗態抓著我使勁一撞,把壁櫃門都撞掉了一扇,把我的背撞了一個巴掌寬、八寸長的一個大口子,鮮血直流。惡犯們還把大法弟子曾淑蓉打得遍體鱗傷,卡她的脖子,差點兒卡死了,在我們制止下她們才鬆開手。
勞教到期後,又給我延長了十三天。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一日,縣「610」頭子李榮、社區人員陶彩華(女)將我直接從勞教所綁架到洗腦班。洗腦班在廣元市東壩110廠附近一個很隱蔽的地方,門牌上寫著:廣元市法制教育中心法制學校。那裡就是人間地獄。
第二天,我被關入這座樓的地下室,約七、八平方米,伸手不見五指,又潮濕、陰冷、蚊子成群,蜘蛛網滿屋,屋中間有一個大水坑,沒有燈,沒有窗戶,牆邊放一張三尺長四尺寬的一個水泥板,我天天站、坐在上面,不准移動。
開始他們還讓我吃飯、喝水,後來要吃飯、喝水就寫報告,我不配合他們的邪惡指令。時間一長,我渾身發腫,身體支持不住。不准吃、不准喝、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不准閉眼……這樣殘酷的迫害長達四十四個日日夜夜,那真是度秒如年。
有一天,他們突然偽善地說讓我到室外去通空氣,半小時後又將我帶回地下室,胡原瓊、主任何勇、一個男性副主任、×小雲等四人突然將我抬到鋪有十幾張報紙的地上站著,我還沒反應過來,覺得很奇怪,懷疑他們又搞什麼毒招。
正在這時,那個副主任把報紙掀開,讓我看下面,我一看報紙下面是李洪志師父的照片,我連忙跳開。他們又把我抬去踩大法書,我使勁跳過去了,我氣急攻心,渾身癱軟無力坐在地上,他們一看才停下來。
胡原瓊又拿來一把椅子說:你年歲大了,水泥板太涼,你坐吧。我一看上面貼著師父的法像,我跪在椅子旁,對著師父法像淚流滿面。
四十四天的迫害,使我身心受到很大的摧殘,生不如死:沒有閉過眼、腦袋暴痛、心慌氣喘、渾身無力;一天晚上突然肚子痛,膽結石也發了。他們叫來了救護車,把我送入醫院,打針輸液,並叫我女兒將我接回家中。回家後,我很長時間都不能入睡,身體至今都沒完全復原,一條腿至今還腫痛。
歷史上迫害正信的從來沒有成功過,歷史大審判臺正在等著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及其追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