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二零二零~二零二二年一季度,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32人被非法判刑,其中二零二一年22人,為十幾年來之最;因所謂「清零行動」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更是不計其數。下面是深圳主流精英遭迫害的部分案例。
深圳市教育局原副局長、教育專家唐海海夫婦遭冤判
深圳市關工委常務副主任、法輪功學員唐海海(深圳市教育局原副局長、國內教育專家)與妻子孫雪新被中共綁架。二零二一年四月,唐海海被南山區法院非法判一年兩個月、孫雪新被非法判三年。
二零二零年三月,孫雪新、唐海海夫婦從美國探親回深圳後不久就被公安綁架,被非法羈押在南山區看守所。
唐海海畢業於南京師範大學,修煉法輪大法,以大法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好人。他因為在深圳市高級中學領導能力、工作成績突出,二零零三年他被任命為深圳市教育局副局長,還被媒體譽為是一個值得載入深圳教育史冊的傳奇人物。他曾表示,生命的增值不一定要通過高考。優秀的孩子絕不只是學業成績優秀,他必須兼具完備的人格素養和豐富的精神信仰。
據傳因唐海海不同流合污,被排擠靠邊站,導致深圳市升學率大幅降低,上級領導趕緊讓他恢復原職。他通過嚴格的科學管理方法,很快把深圳市中小學教育質量提升上去,深圳市政府領導都認同他的專業能力和高尚品行。唐海海退休後任深圳市關工委常務副主任,應邀給學校師生、司法人員做免費講座。
唐海海德高望重、德才兼備,在深圳市官場人緣很好。官員們得知他們敬重的「唐局」因信仰被迫害,很多人同情,想出手相救,苦於迫害政策無能為力。據說孫雪新是江南女子,素質很高。如今唐海海已走出冤獄,但孫雪新可能被劫入廣東省女子監獄遭迫害。
私企老闆盛麗被冤判17個月
盛麗,四十六歲,大學畢業,大連人。盛麗是外貿私企老闆,住在深圳寶安區。
財富換不來健康,盛麗患頑疾將告別人世前幸遇法輪大法,半年後身體神奇康復。修大法兩年後的二零二零年五月,盛麗向世人講述法輪功真相時被監控拍到,寶安公安分局警察將她綁架並野蠻抄家。
盛麗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寶安看守所、南山區看守所。二零二一年五月十八日,盛麗被南山區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五個月,並勒索罰金二千元。
最近得知,盛麗獲釋回家後,只因她講做好人能避疫,又遭中共構陷,被綁架一夜、抄家,現在被監視居住,公安還要在她家安裝監控器,說半年後要判刑。
原大學教師傅曉莉遭冤判兩年
傅曉莉(麗),四十七歲,碩士畢業,原鄭州大學商學院教師,外企財務總監。傅曉莉屢遭中共綁架、非法關押、酷刑折磨;她還被鄭州大學非法開除公職、被北京單位辭退、被迫離婚等等。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傅曉莉被深圳羅湖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龍崗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傅曉莉被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傅曉莉結束兩年冤獄,其家人去龍崗看守所接她。在看守所門口,傅曉莉險些被中共不法人員攔車劫走,在市內再次被攔車,其家人據理力爭才得以離開。
銀行員工姜雪被非法判刑一年
姜雪,女,八零後,研究生畢業,在深圳浦發銀行工作十幾年,現因信仰被開除。
二零二零年四月二十五日,姜雪被羅湖區筍崗派出所綁架,先後被非法關押在深圳第四看守所、羅湖看守所、深圳第三看守所、鹽田看守所。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姜雪被深圳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法官是段暉,檢察官是劉曉娜。
姜雪走出看守所大門時,中共不法人員企圖劫走她,被家屬制止。現姜雪回到東北家鄉,仍被公安不斷騷擾。
耄耋老人羅瑞鏡被冤判一年半
羅瑞鏡,男,一九三七年出生,大學畢業,家住深圳市羅湖區。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羅瑞鏡到福田區濱河新村免費向民眾分發法輪功真相資料,遭濱河新村物管人員惡告,之後遭警察綁架。
羅瑞鏡被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羅瑞鏡不服非法判決,提出上訴。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五日,深圳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深圳女海歸薛愛梅又被枉判三年半
薛愛梅祖籍山東煙臺,年近五十,家住深圳市南山區桃源街道水木丹華小區,在某公司做財務工作。
薛愛梅單純樸實,年輕時是個「學霸」。在一九九九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前,薛愛梅在美國南伊利諾大學讀經濟學研究生,回國後因為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中共綁架,從此再沒有能踏上美國完成學業。
從三十歲開始,薛愛梅兩次被非法勞教,一次被非法判刑,累計被非法關押迫害了九年六個月,人生最好的年華,都在中共囚牢中度過。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一日晚,自稱來自深圳公交派出所的七、八個警察沒有出示搜查證,擅自闖入,非法抄家,搶劫走了薛愛梅的整套大法書籍、電腦、手機等私人物品,連同她的銀行卡、信用卡、身分證、駕駛證等,還逼她說出銀行卡密碼,也沒給她扣押清單。
據說綁架原因是:當天早上,薛愛梅在深圳八十一路公交車上發了一本《疫情週刊》給乘客,被不明真相的乘客舉報,警察看公交車監控錄像(深圳每輛公交車內被安裝有近十個攝像頭)查到薛愛梅的個人信息,當晚就實施了綁架、非法抄家。
薛愛梅出事後不久,靠她照顧的八十多歲的父親(全身癱瘓)含冤病逝。
政法系統倒查三十年 值得深思
請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深圳市各級官員靜心想想:按照中共自己公開的憲法和法律,修煉法輪功是完全合法的。因為憲法規定中國公民有信仰自由。而且二零零零年國務院和公安部公布的十四種邪教名單裡沒有法輪功,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新聞總署五十號令,第九九條和一百條明確廢止了對法律功書籍的出版禁令。
尤其是公檢法司的各級官員,請想一想,為什麼政法系統要倒查三十年?一方面內部文件把你們當槍使,給你點眼前利益的甜頭,一方面給你留下將來定罪的法律依據,請君入甕。
但是,選擇權在每個人自己手裡。迫害修佛的好人,薄熙來、周永康都是前車之鑒。將來人間的惡報和地獄的無休止受刑都無法逃避,臺前幕後的都逃不掉。千萬不要拿自己和子孫的前途開玩笑。請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