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法院法官易斌華,今年二月九日枉判84歲的法輪功學員蔡澤芳一年半,並在判決書上將蔡澤芳的年齡寫成75周歲。所謂的「判決書」上還給蔡澤芳老人隨便寫了一個出生地址。中共法院、法官公開造假到如此地步!
營山縣公安局警察長期跟蹤蔡澤芳。去年一月二十九日,七、八個警察在大街上綁架了正在告訴世人如何躲過瘟疫保平安的蔡澤芳,兩輛警車將老太太綁架到其住處。警察砸壞大門,一幫人闖進室內,翻箱倒櫃,搶走大法書數本、真相幣兩千多元、光盤、護身符等私人財物。
去年十一月八日,檢察院通知蔡澤芳,將她構陷到法院。
今年一月三日,法院傳票開庭,以所謂三百條加害於蔡澤芳,並將歷次對她的迫害作為「罪證」。蔡澤芳以中國現行法律一一駁回,法官無言回答,休庭,老人回家。
今年二月九日,法院突然傳訊,當即判決蔡澤芳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勒索罰款三千元。當時蔡澤芳質問,判決書上將我84歲為什麼寫成75周歲?法官回答75周歲就是80歲。在場的人都聽到了。蔡澤芳在判決書上簽字寫上「此判決書無效,……迫害佛法罪惡滔天」。
當晚,蔡澤芳被劫持至南充市看守所,看守所看了手續拒收。第二天凌晨三點多,被送回家。
今年四月二十四日、五月二十六日,蔡澤芳又被中共警察綁架兩次。
并非個案
蔡澤芳的情況並非個案。為了達到拘留和冤判法輪功學員的目的,公檢法人員任意造假,修改法輪功學員的年齡等信息。
陝西安康市82嵗的退休女教師陳楚雲,今年五月寫了一個《正告》掛在立交橋上,告訴人們今年五月十三日是法輪大法洪傳三十周年紀念日。當地警察拿著表格,讓她簽字,要拘留她十五天,表格上把她的年齡寫成70歲。陳楚雲說:「我已經82歲了,整篇造假。簽什麼!」
重慶市80歲的陳貴芬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中共警察綁架,於二零二零年九月被重慶九龍坡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為此她的年齡特意被改小5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