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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教師遭性酷刑 家屬提告未獲受理

原浙江理工大學優秀教師、三個孩子的母親姜永芹因堅持修煉法輪功,遭到吉林公安廳特訓室性酷刑迫害。
 (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永芹今年6月12日被吉林公安綁架、非法拘禁,期間遭到來自省公安廳特訓室以及當地國保等人員施加酷刑,其中包括往鼻子裡灌芥末、塞煙頭、猥褻、性侵害等迫害。
  
8月19日,姜永芹的胞姐姜永華與維權律師王宇、王全璋、隋牧青一行四人,走訪吉林市檢察院、監察委、人大、政法委、婦聯等相關部門,對參與施酷刑的公安人員進行刑事控告,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瀆職不受理。

檢察院等部門瀆職不受理

上午九時許,四人來到吉林市檢察院,看守保安不讓進入,經過一番爭辯與交涉後,王宇律師和家屬姜永華得以進入檢察院,而王全璋和隋牧青兩位律師則被非法阻擋在檢察院的大門之外。
  
王宇和姜永華來到檢察院控申處,說明要控告對姜永芹施暴的一眾犯罪警察後,立刻遭到檢察官的拒絕,理由竟然是公職人員涉嫌犯罪案件不屬檢察院管轄。
  
按照中國現行法律,職務犯罪依法是由檢察院立案查處,這條法律是人人皆知的常識,但接待檢察官堅拒受理,且拒不接受任何控告材料。王宇律師要求對方告知姓名,以便對其進行投訴,對方說:「既然你要投訴我,當然不告訴你(姓名)。」
  
雙方就法律適用問題進行爭論,檢察官理屈詞窮,爭論不過,於是氣急敗壞地奪門而去。所以,王宇和姜永華只好離開檢察院。
  
他們一行四人離開檢察院後立刻動身趕到吉林市監察委和紀檢委合署辦公地。值班保安聲稱兩委工作人員在進行例行會議,下午不辦公,不接待來訪。

 
人大稱無權過問

四人又趕往吉林市人大常委會。人大遠不似檢察院戒備森嚴,四人較為順利地進入信訪接待室,一高姓男工作人員接待了四人。四人先介紹控告案件的情況,要求對吉林市檢察院和公安局相關工作人員,對他們涉嫌瀆職和刑訊逼供的犯罪行為,行使人大監督權。
  
高某表示:這確為一件令人髮指的公權犯罪案件,吉林市檢察院拒不立案也不收材料的做法也是錯誤的。但隨即又表示人大無權過問,他無能為力。
  
三位律師和家屬據理力爭,指出人大對政府部門有監督權,有權監督檢察的非法行為。高某聞言情緒開始有點激動,一再聲言不要為難他,他說既不會受理案件,也不會接收案件的材料。雙方對話再次無果而終。
  
四人再前往吉林市政法委,一位副處長表示,他們不管警察刑訊逼供等公職犯罪。

婦聯稱罪行令人髮指

四人前往吉林市婦聯辦,婦聯婦女權益部客氣地接待了他們,看過控告書並聽完律師們的講述,表示非常震驚,並說這是令人髮指的罪行,會向領導匯報後,再由領導決定如何向有關部門反映案情。

這是四人一天走訪過的部門中態度最佳,反應最積極的一個部門。當然,大家都明白,檢察院才是受理該案控告的最適合的部門,其次是監察委,其他部門顯然難寄厚望。

律師會見當事人遭拒

同一天,之前曾兩度會見姜永芹的辯護律師王勝生女士,此次會見姜永芹遭到吉林市舒蘭看守所的無理拒絕。本來依據法律,該案會見無須任何部門批准。然而,舒蘭看守所卻公然宣稱,會見須經吉林市公安局龍潭分局的批准,而龍潭分局則聲稱,他們並未這樣做。於是,不遠千里趕來的王律師,抗爭、奔波一天,最終仍未能成功會見姜永芹。
  
做惡者逍遙法外,善良者遭受虐待卻伸冤無果。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從來不講法律。

姜永芹遭受的慘烈迫害

姜永芹現年五十三歲,曾在浙江理工大學任教,是受人敬重的優秀教師。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姜永芹多次遭到中共610、國保警察上門騷擾。
  
今年6月12日姜永芹在吉林家中再次遭綁架、抄家後,被帶往秘密審訊室,期間來自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所謂的「專家」,帶來酷刑工具箱,對她進行慘無人道的性迫害。
  
姜永芹的丈夫、法輪功學員熊琦幾年前逃離中國大陸,目前居住在澳大利亞。他日前在新聞發布會上揭露中共對他妻子的迫害。
     
熊琦說:「他們對我妻子啟用了聞所未聞的酷刑——『工具箱』。這個『工具箱』裡面有牙籤、器械、藥瓶、電線、春藥等等,都是讓受刑者痛不欲生的恐怖刑具。」
  
「參與折磨我妻子的有四個打手,都是男人:兩人是吉林省公安廳特訓室成員,一人被稱為酷刑『專家』,一人是『專家』助理李某,另兩人是吉林市國保警察唐某、呂某。
  
「他們往我妻子的鼻孔裡噴芥末油,塞點燃後的香煙;塞到鼻腔裡的煙斷了一半,留在她的鼻腔裡。後來那半截煙頭從我妻子的喉嚨裡被咳了出來。」
  
「見我妻子不屈服,『酷刑專家』指揮吉林市國保警察動手性侵害,並用上某種儀器,即便發現我妻子來了月經,審訊『專家』仍毫無人性地要求繼續。」
         
熊琦說,省廳「專家」在酷刑現場還說:「如果不屈服,就把『工具箱』留下,每天給姜永芹來一遍。」「實施『工具箱』刑具的審訊,對其他人還有一定限制,但對法輪功學員想怎麼整就怎麼整。」
       
熊琦說,作爲丈夫,得知妻子遭受這樣的迫害,他真是「心如刀絞」;中共的執法部門竟然幹出這種畜生不如的事,令他感到非常憤怒。
  
二十多年來,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一直都是這樣非法進行著。但是,世間的一切都不是一成不變的,善惡有報才是永遠不變的天理。希望中共體制裡有良知的人,盡自己的能力幫助受害者,為被打在強權死角上的善良民眾投來一絲曙光。助人者助己,今天的善舉就是為自己及子孫的美好未來鋪路。
姜永芹的丈夫、目前居住在澳大利亞的熊琦在新聞發布會上,揭露迫害詳情,要求中共立即釋放姜永芹。

插播真相被枉判二十年 魏俊仁出獄

(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參與電視插播真相的甘肅省法輪功學員魏俊仁,結束二十年冤獄,於今年8月13日從蘭州監獄回到家中。
  
2002年8月17日至19日,青海省西寧市城東區和城北區、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青海省民和縣,三地有線電視網絡成功地插播了法輪大法真相電視片《見證》、《歷史的審判》等內容,插播時間達半小時之久。很多民眾通過插播電視片知道了法輪功被迫害真相。
  
中共江澤民集團對此極度恐慌並瘋狂報復,大肆綁架法輪功學員,並對他們實施酷刑逼供。
  
同年10月27日,蘭州市城關區法院以製作並利用有線電視插播法輪功真相光盤為由,對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重判,其中魏俊仁、李文明、王鵬雲為20年,孫照海、強曉宜、劉志榮、蘇安洲分別為10至19年。
  
白銀市白銀區中共法院也以同樣理由非法重判法輪功學員張廣利12年、常具斌11年。
  
同年12月30日,賀萬吉、張榮娟、李崇峰、段小燕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青海省西寧市中級法院非法判刑,張榮娟20年,賀萬吉17年,李崇峰15年,段小燕7年。其中,賀萬吉於2003年5月被青海省浩門監獄迫害致死。
  
中共江澤民集團利用電視、報紙、廣播等所有宣傳工具造謠污蔑法輪功,製造天安門自焚栽贓法輪功,向民眾灌輸對法輪功的仇恨,使很多民眾受騙。在這種情況下,中國法輪功學員利用電視插播,打破中共封鎖,把真實的訊息與真相帶給中國民眾,是完全正當的義舉。

送人一張護身符 深圳婦女被枉判一年半

(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深圳市法輪功學員丁瑤,因為送給他人一枚護身符,被中共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半。
  
丁瑤今年五十八歲,家住深圳市龍華區民治街道民樂翠園小區。去年5月10日,丁瑤向李某購買了一臺舊電腦,李某將電腦送到丁瑤家裏時,丁瑤善意地給了李某一張法輪功真相護身符。
       
李某將護身符交給民樂翠園小區朱姓保安,朱某立即到民治派出所惡告。當天,丁瑤在家中遭當地中共警察綁架、抄家,抄走幾本法輪功書籍和九張真相護身符。丁瑤被非法關押在深圳市寶安區看守所。
  
去年5月25日,南山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丁瑤。今年3月,南山區中共法院對丁瑤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兩千元。丁瑤提出上訴,深圳市中級法院於今年7月5日非法維持冤判。

深圳傅勝平被非法判刑三年

此外,明慧網近期得知,深圳市法輪功學員傅勝平,去年被非法判刑三年,已被劫持到廣東省女子監獄。
  
今年五十五歲的傅勝平,居住在深圳市龍崗區阪田街道荔園新村小區。2020年5月9日,傅勝平在阪田街道居里夫人大道附近散步時,和路人陳某聊天,告訴陳某三退保平安,遭陳某惡意舉報。當天,傅勝平在家中遭中共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
  
2020年5月20日,傅勝平遭非法批捕。隨後她被構陷到鹽田區檢察院、法院。去年四月,傅勝平被鹽田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還被勒索罰金五千元。
  
深圳市龍崗區阪田派出所曾綁架童玲、龔芳、陳爽等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陳爽被綁架時年僅二十七歲,後被龍崗區法院非法重判七年。

瀋陽85歲老人被構陷到法院

(明慧網通訊員報導)遼寧省瀋陽市八十五歲的梁淑智老人因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最近被構陷到當地中共法院。
  
梁淑智家住瀋陽市和平區三亞社區。去年6月8日,老人在家中遭瀋陽市和平區國保大隊、馬路灣派出所中共警察綁架,警察還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在家人積極營救下,老人於當天回家。
  
警察稱,梁淑智老人去年3月在車上發放真相資料,被攝像頭拍到,跟蹤追查到她。還稱,有人在她家印資料,要當成刑事案。
  
之後,瀋陽市和平區國保大隊將構陷梁淑智的案子送到瀋陽市遼中區檢察院。
  
今年6月6日,遼中區檢察院將案子退回和平區國保大隊進行所謂「補充偵查」。6月17日,和平區國保大隊再次將梁淑智老人的案子送檢。之後遼中區檢察院和平區國保大隊合夥將老人構陷到遼中區法院。
  
梁淑智曾於2002年被中共非法判刑三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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