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吉林省大法弟子
二零一六年丈夫得了口腔潰瘍,前兩次用藥好了,第三次持續二十多天,越用藥越嚴重。初期還能吃乾飯,後來只能喝點小米粥,吃點豆腐。
一天早晨,有人敲門,說社區來登記戶口,是兩男兩女。我家住一樓,我把戶口本從陽臺窗遞給一個男子,這時我看到約十多米處有一個二十二、三歲的男青年正舉著手機對著我。我大聲說:「你幹啥?還給我照相?這是非法的!你們咋能幹這種事呢?!」
這時丈夫從房間內出來,問是誰照的? 我手指著男青年說:「他照的。」丈夫大聲質問:「誰讓你照的?你照相通過誰了?!你這是違法的!刪了!刪了!」
我接著說:「我是守法公民,我煉(法輪)功,是在做好人,有一個好身體,我犯了哪家法了?」
四人面面相覷,無語。這時丈夫大聲說:「再別上我家來!」四人慌忙走了。
中午飯,丈夫說要吃肘子,我做好端上來,他高興地大快朵頤。原來他的口腔潰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