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法輪功學員金吉林,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兩次分別被中共非法判刑十年、七年,受盡酷刑折磨。金吉林於今年七月一日結束冤獄,從蘭州監獄回到家中。
  
金吉林,男,今年約五十七歲,甘肅省榆中縣金崖鎮金家崖村人。十七年冤獄期間,他被反復關押過的黑獄有:榆中縣看守所、平安臺勞教所、西果園看守所、蘭州監獄、定西監獄、酒泉監獄、龔家灣洗腦班。十七年六千多個日日夜夜,他在血腥的魔窟中煎熬著。
  
二零零二年十月,金吉林遭榆中縣法院誣判十年重刑。冤獄期間,他遭受的酷刑折磨難以形容:別針刺身、卡脖子、毒打、二指戳眼、二十四小時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
  
在此期間,金吉林的家人受到極大傷害。他的祖母、母親、妻子,因不堪親人慘遭迫害與精神壓力,相繼離世。二零一二年八月,唯一能支撐家庭的妹夫也因車禍離世。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金吉林結束十年冤獄。
  
二零一五年七月,金吉林在租住房再次被蘭州市國保警察綁架,后被非法判刑七年。
  
在蘭州監獄,金吉林受盡各種折磨,如長時間吊銬、罰站、不讓睡覺,被迫做奴工,一天只給一個饅頭、一杯水,五、六十天不讓洗漱,等等。
  
在金吉林第二次身陷囹圄期間,年近八旬的老父親孤獨死去時,身邊沒有一位親人。金吉林及家人的經歷是眾多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