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遭惡報被判無期。
(明慧網通訊員中國大陸報導)據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河北消息:河北省唐山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上海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龔道安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龔道安受賄犯罪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龔道安被宣判的同一天,重慶市政府原副市長、市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山西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劉新雲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罰金100萬元。
  
龔道安在擔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湖北省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死心塌地地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政策,任職期間有七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上百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上千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騷擾。
  
龔道安,男,一九六四年十一月生,漢族,長期在湖北省公安系統任職。他曾任湖北省公安縣公安局派出所所長、刑偵隊長;荊沙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副局長;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重案偵查處處長、經偵總隊總隊長;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任湖北省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長、局長;二零一七年六月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長、副市長等。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八日,龔道安已經被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日被開除公職,三月一日被最高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逮捕。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龔道安在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長時,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560人。上海外企醫學總監、松江區法輪功學員李福軍,二零一九年七月四日上午在坐地鐵上班時被綁架,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被上海鐵路運輸法院非法庭審,枉判兩年九個月、勒索罰金一萬元。
  
龔道安任湖北省咸寧市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期間,咸寧市法輪功學員劉曉蓮、陶維香、鄭玉玲、王淑謙、黃衍壁五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黃彬、程德永、姜四華等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龔道安在被上調公安部的前三個月,還積極部署綁架法輪功學員進洗腦班迫害。
  人在做,天在看。龔道安落馬被查被判刑,是其惡行的惡報。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