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揭陽市今年78歲的法輪功學員鍾佩珍,兩年多前被當地中共警察綁架。近日得知,她於二零二一年九月底被揭東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還被勒索罰金三萬元。
鍾佩珍老人家住揭陽市榕城區榕東街道梅兜村蓮花大道。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四日,當地九名法輪功學員(絕大多數是七、八十歲的老年人)在鍾佩珍家中學習教人修心向善的法輪功書籍《轉法輪》時,被幾十個中共警察包圍,九名法輪功學員全部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
除鍾佩珍被非法判刑外,還有一名法輪功學員陳鴻元被枉判九年,他的電腦沒有加密,警察在他家搜出四臺打印機,被當作「大案」。陳鴻元還被勒索罰金八萬元,目前在廣東省四會監獄遭受迫害。
有六名法輪功學員陸續被釋放回家,但是遭派出所、街道、居委的長期騷擾,並以子女的工作相要挾,逼迫他們寫放棄信仰的所謂 「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等,還強迫他們簽字。有的家人也被騷擾,甚至被非法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