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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展示出的救命真相

二零二二年七月十日,法轮功学员举办“七•二零”反迫害二十三周年大游行。

文: 啟明 

朋友,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三年了,如果你還不了解真相,依然是中共灌輸給你的那些謊言,那麼就來看一看這次所謂的公堂庭審吧,這裏不再是秘密的、不見天日的黑牢,最起碼這裏有第三方介入,有律師和旁聽者。這樣你就可以根據當庭人員的提問與回答,駁斥和質問中的真實情況,用自己的大腦來分析判斷誰是誰非,從而糾正你多年來被中共的欺騙和洗腦造成的對法輪功的偏見。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甘肅省平涼市中級法院非法審判法輪功學員武彩惠,武彩惠聘請的律師依法為她做了無罪辯護。律師簡單的幾個提問,就能讓人們看清誰正誰邪,誰真誰假,誰善誰惡,誰在守法誰在違法。


在非法庭審過程中有這樣幾組提問與回答:

一、檢察院公訴人指控武彩惠給小學生講法輪功真相「是毒害青少年」。律師詢問公訴人:是否造成學生身體和精神上的傷害?公訴人說:沒有。律師說:那就不算毒害。

法輪功的真相是怎麼呢?中共迫害法輪功二十三年來,法輪功學員無論在任何場合都在講,法輪功是佛法,是叫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無論是對個人,對家庭、對社會、對國家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何來的毒害?這讓最普通的百姓來評判也不會說真誠待人、友善相處,互相寬容忍讓不好吧。這麼好的大法卻被中共說成是毒,那麼中共認為的不毒是甚麼呢?難道就是中共官場風行的貪污、腐敗、行賄受賄、買官賣官、三陪淫亂、保護黑惡勢力,對百姓造假隱瞞、謊言欺騙、栽贓陷害、草菅人命嗎?老百姓誰能認可這些是好?

二、公訴人污衊武彩惠參加法輪功「是邪教組織」(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武彩惠說,她原來身患疾病,修煉法輪功病好了,法輪功教人向善。律師問武彩惠:法輪功怎麼煉?武彩惠說在自己家裏煉。律師又問:有組織嗎?武彩惠說:沒有任何組織。律師說:照這樣看來,法輪功就不是「教」。

按照律師的說法,法輪功就不是「教」,那就更不存在「邪教」的問題了。其實,二零零零年五月十日,公安部發布了《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0】39號),其中認定了十四種邪教組織,沒有法輪功。而且在二零一四年六月二日《法制晚報》又公開重申了這十四種邪教,這已經明確的向全世界表明,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


真、善、忍是宇宙生命構成與運行的法則,在人類都有普世價值,無論白人、黑人、黃種人都認為真、善、忍好,世界需要真、善、忍。

三、中共的公訴人說,在武彩惠家中,搜出了七十四本法輪功資料。武彩惠糾正說:是四本。律師問武彩惠當時的搜家情況。武彩惠說:來人沒穿警服,也沒有出示工作證、搜查證,就是到處亂翻,搶走了四本書,也沒有做記錄。律師提醒武彩惠應該查看這些證件,否則他們無權搜查,屬於違法行為。面對公訴人相差七十本的指控,律師問檢察院和公安局是否有交接手續和記錄,回答說:沒有。律師問:那這些數字從何而來?檢察院和公安局的人員不回答。

這裏反映出了三個問題。一是公訴人把「四」說成是「七十四」,估計這不是口誤吧,當武彩惠糾正其實是四本時,公訴人並沒有改口,這說明「七十四」是檢察院故意捏造、陷害的。二是警察沒穿警服,也沒有出示工作證、搜查證,就到學員家中到處亂翻,這是違法行為。三對抄走的物品不做記錄,檢公安局和察院沒有交接手續和記錄,這些都是違法的。

另外,法輪功資料不是違法證據,這裏有一個鐵證,就是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由柳斌傑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五十號》文件,廢止了一九九九年的兩條有關法輪功書籍的禁令,明確的表明:在中國印刷、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資料是合法的。」

四、公訴人又指控武彩惠違反刑法。律師質問:違反哪一條?全場無一人能回答的上來,包括法官、檢察院公訴人。

看看這個場面可笑不?堂堂所謂執法的法官、公訴人不能說出「被告人」觸犯了哪條法律,這是法庭還是利用法庭來誣陷好人?這種荒唐至極醜聞可謂曠世只有中共政權僅有的。二十三年了,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就是這樣被污判的。

堂堂的法官、檢察官也只有在中共的洗腦、欺騙、利誘下才會遇到這種顏面掃地的尷尬,所謂的庭審又如何進行呢?法官只得宣布休庭,改日判決。武彩惠在兒子和女兒的攙扶下,回到家裏。

那接下來會是甚麼呢?是偷偷摸摸的把法輪功學員武彩惠判了?還是無罪釋放?我們拭目以待。

從平涼市中級法院的這次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庭審中,我們看到的法官、檢察官對律師問話的無言以對,這其實告訴了世人一個信息,中共迫害法輪功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是違法犯罪的。法官、檢察官的沉默已經默認了這一點。

如果法官、檢察官的良知還能起作用的話,那麼就請做出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武彩惠的判決,這也是對你們自己的釋放,否則罪孽之大、報應之慘烈是你們想像不到的。

懲治壞人,保護好人是你們的職責,知法犯法,執法犯法,你們應該知道受到甚麼樣的處罰,今天你們在公堂執法,也許明天你們就會站到被告席受到審判,因為你們才是真正的罪犯。

不要為中共賣命了,你們已經看到了中共是無法無天,肆意踐踏法律的,為甚麼你們還給它被黑鍋呢?為了自己和家人有美好的未來,做出遠離中共的那個能救命的選擇吧。

破綻百出的天安門“自焚”栽贓騙局

二零零一年一月二十三日,中共在天安門炮製了一出自焚的假戲,用來栽贓法輪功。在央視播放的錄像中,多處破綻非常明顯。

塑料瓶子燒不破?

自焚者之一的王進東,是第一個點火的,電視畫面中的他渾身燒的黑炭似的,可是他兩腿間用來盛汽油的雪碧瓶卻完好無損。有人專門做個實驗,雪碧瓶裝上汽油,點燃後,五秒鐘瓶子開始變軟,七秒鐘收縮變形,十秒鐘縮成一小疙瘩並燃燒。可王進東兩腿間的雪碧瓶不但完好無損,連色都未變,綠瑩瑩的,煞是醒目。這怎麼解釋?

劉春玲是被打死的

中共炮製的天安門自焚偽案還專門在現場打死了一個自焚者,這個被打死的人就是劉春玲。慢動作畫面顯示,劉春玲身上的火已經被撲滅。在一片煙霧當中,一名穿大衣的男子用一條狀形的物體照著劉春玲的後腦就是一下,劉春玲本能地捂著後腦倒地身亡。雖說這個畫面只有短暫的幾秒,可是鏡頭一放慢,仍然捕捉到了兇手擊打後來不及扭頭逃走的身影。中共製造死人事件,就是為了栽贓法輪功,挑起民眾的仇恨情緒。

氣管切開怎麼能唱歌?

央視在報導其所炮製的這出假戲時,還特別採訪了十二歲的「自焚者」,一個叫劉思影的小女孩。電視中首先採訪了大夫,說了她的燒傷情況,大夫說因為有吸入性燒傷,所以劉思影做了氣管切開手術。可是劉思影接受採訪說話清脆,甚至還唱了一首歌。海外醫生揭秘:氣管切開是不能說話,更不能唱歌的,因為氣管在喉嚨下方,氣管切開後,人的呼吸都不再走咽喉了,沒有氣流的衝擊,嗓子怎麼發聲?另外,劉思影屬於大面積重度燒傷,按醫學常識,這樣的病人要嚴格消毒隔離。可是為何電視畫面中央視記者不穿隔離衣、不戴隔離帽,還把最容易攜帶病菌的話筒逕直伸向孩子?可見整個都是一場假戲。
中央電視台播出的自焚假戲畫面:所謂的「自焚者」王進東點火自焚後,兩腿間盛著汽油的綠色雪碧瓶卻完好無損,身後的警察等待王喊完奇怪的口號後才把滅火毯蓋在王的頭上。自焚本應是突發事件,央視卻能拍到近鏡頭並錄下喊口號的聲音。
CCTV「自焚」節目慢動作分析-1:在滅火器噴射的同時,一隻手臂掄了起來,猛擊劉春玲的頭部
CCTV「自焚」節目慢動作分析-4:一名身穿大衣的男子正好站在出手打擊的方位,仍然保持著一秒鐘前用力打擊的姿勢

思考與判斷

获奖影片《伪火》海报

●法輪功書籍中明確指出殺生和自殺都是有罪的,真正的修煉人絕不會殺生或自殺、自焚的。所有的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資料都可以從互聯網上免費下載。海外也有很多關於法輪功的正面報導。然而中共在迫害伊始就大量銷毀法輪功的書籍,並在互聯網上封鎖一切關於法輪功的正面信息,把和法輪功有關的詞彙都設成敏感詞,就是害怕人們瞭解事實真相。

●2001年8月14日在聯合國會議上,國際教育發展組織就「天安門自焚」事件強烈譴責中共當局的「國家恐怖主義行為」。聲明說:從錄像分析表明,整個事件是政府一手導演的。面對鐵證如山的事實,會議上的中共代表一句話也說不出來。

●2003年11月8日,由新唐人電視台製作的揭露「天安門自焚」真相的記錄片《偽火》(《False Fire》)獲第51屆哥倫布國際電影電視節榮譽獎。

●中共報導的一些自殺、殺人怪事,迫害之前從未有過,為何迫害後這類壞事突然在媒體上層出不窮?為何在國外煉法輪功高度自由的情況下,卻從未出現類似怪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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