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丹東市法輪功學員潘晶為高齡母親祝壽,當天遭當地公安綁架、非法關押十五天。當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退卷,公安分局以「取保候審」方式釋放了潘晶。一年後,潘晶突然被告知「案件」到了檢察院,接著被非法開庭。
去年九月三日,潘晶宴請全家人為八十九歲的母親祝壽。上午十一點左右,當地七個公安突然闖進潘晶家,將她綁架,同時把來她家做客的四名法輪功學員一同綁架。
潘晶被非法關押十五天後,當地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做出退卷決定,潘晶被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放回家。
可是,今年九月,潘晶被告知案件到達丹東市振安區檢察院和法院。今年十月十九日非法開庭,潘晶九點到振安區法院後,就被關進小屋,不讓她與人接觸,不一會她就被劫持到公安醫院體檢。
法院:交罰金就少判幾年
下午開庭時,潘晶為自己辯護。她說:「法官,你們想想:大法在外國一百多個國家都可以煉,為啥只有在中國不讓煉,反而遭綁架呢?」
法官打斷她的話說,「別說那些無用的話,在中國就是不讓煉,煉就抓……」
法官又問:「你要是答應不煉,就給你少判幾年,你答不答應?」潘晶說:「大法給我身體健康,福益家庭社會,有什麼不好?」
法院的人問潘晶的家人:「交罰金就少判幾年,你交不交?」家人把電話留給了法院的人。目前潘晶被非法關押在丹東市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