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81歲的退休主管護師黎燕雲老人,因贈送一本真相小日曆給昔日同事,最近被當地公安構陷到昆明西山區檢察院。
去年九月二十七日,黎燕雲給一個以前的同事講法輪功真相,並贈送她一本二零二二年真相小日曆,結果被該同事在國安工作的兒子惡告。次日(九月二十八日),五名當地警察闖到黎燕雲家裡,搶走法輪功書籍,並將老人劫持到東陸派出所。
第三天(二十九日),警察將老人帶到醫院做了CT、B超、抽血化驗等多項檢查後,把她拉到昆明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因年齡太大及身體因素,看守所拒絕接收。最後當地派出所勒索1000元所謂「押金」,讓老人「取保候審」。
今年七月和八月,黎燕雲老人兩次被警察傳喚到東陸派出所非法審訊。中共二十大前,警察再次通知黎燕雲老人到派出所,說昆明西山區檢察院要傳訊她。一名女檢察官問黎燕云:你認不認罪?如果認罪,可以從輕處理,如果不認罪,要重罰。
黎燕雲老人說:「我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好了,現在都81歲了,還有這好精神。我自己生活,不拖累孩子們,這對國家、對社會、對家庭都有益。我給同事一本法輪功真相日曆,是告訴她按真、善、忍做好人,大難來時能保平安,這有什麼錯?」
女檢察官要黎燕雲老人在筆錄上簽字。老人說:「我沒有違法犯罪,如果簽了對你們不好,對你們家人不好。」
一個八十多歲的老人,就因為送同事一份有法輪功真相的日曆,就被中共公檢法部門興師動眾,反復騷擾迫害,不知他們到底在害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