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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澤民十面罪狀

2015年7月16日,海外法輪功學員在美國首都華盛頓DC舉行反迫害大遊行,要求嚴懲江澤民。
 【副標題】他出賣國土、迫害法輪功、活摘器官、腐敗淫亂等罪行一定會被清算
 
文: 淨明(中國大陸)  
 
在中外歷史上,暴君有不少,商朝有紂王,荒淫無恥,殺妻滅子,紂王的惡行被記錄為成語「惡貫滿盈」,而成語「助紂為虐」則指幫助惡人做壞事;古羅馬有尼祿弒母,製造烈火,嫁禍基督徒,「尼祿之火」成為邪惡之火的代稱。然而,現世江澤民,出賣國土,迫害正信,摧毀道德;淫亂無恥,貪污聚財,其魔性之大、人禍之烈遠超紂王與尼祿之上,江澤民犯下的惡行被稱為「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江澤民已死,但是對他的清算,才剛剛開始。
 
1、迫害好人,摧毀道德

江澤民以一己之私一意孤行,製造「天安門自焚」偽火,迫害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他一手建立的迫害法輪功的610辦公室,完全凌駕在法律之上,他下達的密令「打死算自殺」,禍國二十三年的結果徹底摧毀了中國人的道德底線。

2、獻媚俄國,出賣國土

江澤民為了換取俄國對其統治權力的支持,在一九九九年與俄國簽訂了《中俄邊界條約》,正式承認歷史上沙俄帝國侵占中國之領土,慈禧太后、毛澤東都沒有同意的邊界爭端,被江澤民一筆勾銷,出賣了中國與蘇俄有爭議的總計一百多萬平方公里的國土,相當於幾十個台灣的面積。中俄新約的內容秘而不宣,欺騙全中國人民。

3、欺世盜名,篡改身世

江澤民的父親江世俊,為汪偽漢奸政府的高級官員,江本人也曾就讀於汪偽的南京中央大學。然而,江欺世盜名,掩人耳目,妄稱自己是中共地下黨的叔父江上青的養子,靠著「烈士遺孤」的假名號,騙取上升資本。按照中國傳統,這是大逆不道之舉,為人所不齒。

4、縱容腐敗,貪得無厭

江澤民是中國腐敗的總頭目。反腐肅貪是假,整肅異己是真。它利用職權將兒子江綿恆提拔為中科院副院長,在中國電信產業上大做權錢交易(江綿恆操控上海電信業),把25億元的國家資產據為己有。上行下效,全國上下貪污腐敗愈演愈烈,不斷創紀錄。十八大以來,在反腐調查中,省部級高官570名,其中被查億元貪官共計112個。中共億元貪官之多,堪稱世界第一。

5、草菅人命,破壞環境

江澤民當政期間,長江三峽大壩工程匆匆上馬,致使連年乾旱水災,貽害至今。在所謂的「抗洪救災」口號之下,草菅人命,軍警市民淹斃無數。三峽大壩工程不僅耗費鉅款,也徹底破壞了中華民族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

6、濫用公權,殘害百姓

江澤民集團憑借對於公權力的空前掌控,大搞「土地財政」,從中撈錢,致使土地強拆大量存在。從一九九三年中國發生群體性事件約0.87萬起,一九九四年約1萬起,二零零三年則達到6萬起。也就是說,從二零零零年開始,群體性事件(特指百人以上的衝突性事件)驟升數倍。

江澤民濫用公權,動用四分之一的國民經濟作為其迫害法輪功的財力(將巨額資金用於:組建全國範圍的「610」組織和關押洗腦基地,持續地動用全國媒體進行鋪天蓋地的詆毀宣傳和造假,使用大量的軍隊、警察、監獄等國家機器和司法、外交、文化、科技、教育等多種手段,監控、抓捕、迫害中國法輪功學員,以及在海外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干擾等等),用來迫害億萬無辜人民和摧毀人們對「真、善、忍」的信仰。

7、淫亂禍國 敗壞風氣

江澤民的淫亂成為人們公開談論的話題,上樑不正下樑歪,江澤民的所作所為使全中國社會道德墮落,娼妓盛行,家庭解體,離婚率直線上升,中華傳統中最重要的社會細胞「家庭」失去了重心,亂倫、性賄賂成為日常現象,社會風氣日益敗壞。

8、踐踩司法 濫用酷刑

江澤民目無法紀,政法委凌駕於公檢法體系之上,使得中國法制撕開了一個前所未有的裂縫。中共公檢法公開叫囂「殺人放火、偷東搶西我不管,煉法輪功就不行」,刑訊逼供,百種酷刑折磨,無罪判決,偽造證據,成為司空見慣的現象。

9、活摘器官 地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

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三日,時任中共商務部長的薄熙來,隨總理溫家寶訪問德國漢堡時,親口承認是「江主席」下達了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命令。

二零一四年九月,中共軍隊總後勤部衛生部長白書忠親口稱,是江澤民親自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均有調查取證錄音)

二零一九年,英國御用大律師尼斯爵士主導的「人民法庭」得出結論:中共多年以來進行大規模活摘器官活動,而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供應的最主要來源。

國際社會已普遍呼籲,制止活摘反人類罪行。清算江澤民及中共活摘器官罪惡已為時不遠。

10、封鎖網絡 維穩禍國

江澤民壞事做絕,醜事幹盡,但是還要堵上人民的嘴,聲稱「穩定壓倒一切」,維穩費的劇增就是從江澤民開始的。江家維穩,賺得缽滿流油。江澤民之子江綿恆用人民的血汗錢開發的金盾工程,搭建高牆,以謊言欺騙和媒體控制,剝奪著中國人民的知情權還耍小伎倆讓很多中國人誤以為自己很自由。

美國會人權報告: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

(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六日,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發布二零二二年年度中國人權報告。報告表示,法輪功學員面臨中共的殘酷迫害。
 
報告說,中共對藏傳佛教徒、穆斯林、法輪功學員、天主教徒和其他人施加更大的壓迫,使中國的宗教自由狀況跌到幾十年來的低谷。

法輪功學員面臨殘酷的迫害,包括在關押期間被迫害致死、長期監禁和騷擾。一項經過同行審查的研究證實了多年來關於遭關押的法輪功學員被活摘器官殺害的駭人聽聞的消息。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六日,中共當局對十一名於二零二零年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進行判決,罪名是與一家海外出版社分享中共病毒(COVID-19)的相關材料,以及在他們的住所發現了法輪功材料。北京市當局判處藝術家許那八年刑期,並罰款二萬元人民幣(相當於三千美元),罪名是與大紀元分享中共病毒在北京爆發初期時的照片。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北京市司法局官員取消了許那原來的律師梁小軍的律師資格,部分原因是他在社交媒體上發帖,維護法輪功學員的權利。

此前,許那因修煉法輪功,曾在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六年和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一年兩次被投入監獄。二零零八年,許那和她的丈夫于宙一起被拘留,不久後于宙在警方拘留期間被迫害致死。

報告還表示,中國著名律師高智晟自二零一七年八月以來一直被強制失蹤。

美國國務院注意到,發表在《美國移植雜誌》上的一項研究得出結論,中國的移植外科醫生極有可能通過活摘器官的方式參與處決被關押者。該研究同意法輪功學員對中共從良心犯身上活摘器官的指控。

報告引述美國聯邦參議員詹姆斯﹒蘭克福德(James Lankford)的話說,沒有比中共對美國和自由的威脅更大的了。我們必須關注最嚴重和令人震驚的侵犯人權行為,例如正在進行的群體滅絕、危害人類罪和活摘器官等。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應優先記錄中共對維吾爾人、西藏人、法輪功修煉者、基督徒、記者、辯護律師等所犯下的滔天罪行。

CECC委員會的報告建議美國國會和行政官員,呼籲釋放因和平追求宗教信仰而被中共當局關押、拘留或監禁的宗教領袖和信仰人士,包括法輪功學員許那和周德勇,以及因與這些公民的交往而被關押、拘留或監禁的人。

委員會的報告還建議美國行政當局,應使用現行法律追究中共政府官員和其他同謀嚴重限制宗教信仰自由的責任,包括《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和《國際宗教自由法》中的制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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