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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國會全票通過打擊活摘器官法案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加拿大國會以三百二十四票,全票通過打擊非法人體器官摘除和販運法案S-223,該法案被普遍認為是加拿大打擊活摘器官的重要法律依據。
(明慧記者英梓綜合報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加拿大國會以324票全票通過打擊非法人體器官摘除和販運法案S-223,該法案被普遍認為是加拿大打擊活摘器官的重要法律依據。

《S-223法案》最初由參議員阿陶拉詹(Salma Ataullahjan)提出。該法案提議通過修訂《刑法》,設立針對販運人體器官的新罪行,並擴大對新罪行的域外管轄權,從而加強加拿大對此類行為的監管。法案還尋求修改《移民和難民保護法》,規定如果永久居民或外國國民從事未經知情同意的器官摘除和販運活動,則不得進入加拿大。

參議員阿陶拉詹(Salma Ataullahjan)也出席了當天的招待會,她說,S-223 法案的通過是「值得慶祝的好日子」。這位參議員在過去五年中曾四次嘗試讓類似的法案獲得通過。

她說:「我們看到活摘器官越來越多,並沒有減少,而且我認為,加拿大是少數幾個與我們的盟友不一致的國家之一。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有立法,而我們沒有,所以這項立法早就應該進行了,我很高興我們終於成功了。」

S-223立法是「對全人類尊嚴的承諾」

國會議員吉尼斯說:「(S-223)法案表達了我們對全人類共同(尊嚴)的承諾,不僅懲罰發生在加拿大的酷刑犯罪和不公正行為,而且(我們)願意使用刑法來說明,(活摘器官是)對人類的犯罪,應該受到起訴……」
 
「我們來自不同的文化、不同的信仰,我們說不同的語言,但我們都是人類,我們有基本的本性──神賦予人類做人的尊嚴。」他說:「尊嚴是所有人與生俱來的。」

吉尼斯還說,幾十年來,法輪功修煉者一直是中共活摘器官的目標。現在,作為(中共)國家指導和國家控制系統的一部份,越來越多的維吾爾人也成為攻擊目標。
 
S-223立法是「里程碑」

保守黨議員維爾森(Arnold Viersen)表示,很高興能夠在本屆議會中完成這項立法工作。他曾在國會提交了數百份請願書,呼籲結束在中國的活摘器官,並要求聯邦政府對此採取行動。

阿諾德·維爾森讚揚已故亞太司司長喬高(David Kilgour)對反活摘器官的貢獻。他說:「他真的是啟發我處理這個問題的人,他做了很多艱苦的工作。已經超過十五年了,這是值得慶祝的大日子。」

「我想表彰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他們做了出色的工作,讓所有國會議員都意識到了這些問題,並呼籲中共停止活摘器官。」

當被問及《S-223法案》的影響時,保守黨議員鮑勃塔(Tako Van Popta) 表示,加拿大人「始終捍衛人權」。他說:「所以我認為這符合加拿大人的想法。我們熱愛中國,但我們確實希望世界各地的少數民族受到保護。」

國會議員格蘭特(Cheryl Gallant)說,S-223 法案的通過是一個里程碑。

她說:「讓我困惑的是,許多人(對中共活摘器官)漠不關心。」

「二十年後,現在終於實現了這一里程碑,所以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意識到,並希望這種可怕的做法能夠結束,中國人民能夠站起來掌握自己的命運。」

保守黨議員莊文浩(Michael Chong)表示,加拿大需要採取更強有力的方式反對獨裁政權,同時捍衛民主和法治。

他表示,需要採取更強硬的立場捍衛加拿大的價值觀、對民主的信念,以及對自由、人權和法治的信念,「而這要從國內開始,今天在國會通過這項法案,國會將禁止這個國家的人參與活摘器官(尤其是政治犯器官)的可怕做法。」

作為保守黨的影子外交部長,他認為,柏林牆倒塌後,通過貿易投資和加深聯繫來改善專制政權人權紀錄的想法是錯誤的。
 
該法案的第二發起人、自由黨議員祖貝瑞(Sameer Zuberi)在發言中用「令人髮指」來形容活摘器官罪行。他感謝麥塔斯和喬高的工作。
 
他表示,S-223是一項重要的立法,將「幫助我們解決嚴重的人權問題」,並發出「明確而強烈的信號,表明我們作為一個國家不接受這種罪行」。 






保守黨議員阿諾德維爾森(Arnold Viersen)。
國會議員吉尼斯(Garnett Genius)在十四日晚的招待會上表示,《S-223法案》表達了我們對全人類共同(尊嚴)的承諾。
《S-223法案》最初由參議員阿陶拉詹(Salma Ataullahjan)提出。

人權日 最新迫害者名單遞交38國政府

文: 海外法輪功學員
 
在今年國際人權日(十二月十日)前後,三十八國的法輪功學員將又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法對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甚至凍結資產。

此次遞交的38個國家包括五眼聯盟的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及新西蘭,歐盟中的22個國家:法國、意大利、西班牙、荷蘭、波蘭、比利時、瑞典、奧地利、愛爾蘭、丹麥、芬蘭、捷克、葡萄牙、希臘、匈牙利、斯洛伐克、盧森堡、保加利亞、克羅地亞、斯洛文尼亞、愛沙尼亞和馬耳他,以及另外亞洲、歐洲及美洲的11個國家:日本、韓國、印度尼西亞、瑞士、挪威、列支敦士登、以色列、墨西哥、智利、多米尼加及哥倫比亞。其中南美洲的哥倫比亞首次參與此聯合行動。

惡人的所有犯罪材料全部根據明慧網的報導整理。美國國務院官員幾年前即告知,法輪功學員提供的材料是確鑿可信的、呈現的方式是專業的,可作為其它團體的樣板。現在每年美國政府機構出版的人權報告與宗教自由報告都直接引用明慧網的統計數據(如迫害致死人數、判刑人數和被拘捕的人數)以及具體案例的報導。

與往常一樣,最新的迫害者名單涉及各個地區、各個行業、在迫害法輪功中起各類作用的各級邪黨官員,其中包括:

◎ 徐海斌: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副組長、中國應急管理學會副會長、前中央610辦公室副主任、原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的秘書。

◎ 高以忱:原中共國家安全部副部長、原中央610辦公室常務副主任、中國關愛協會高級顧問、中華炎黃文化研究會文明傳承聯合會專家諮詢委員會首席委員及副會長。

◎ 朱守科:公安部監所管理局局長(監所管理局負責管理所有公安系統的看守所、拘留所),原甘肅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副廳長,原蘭州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 劉金波: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兼),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原天津市公安局副局長、副書記,原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原天津市高級法院副院長。

◎ 顧雪飛:河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原河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 馮鍵: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 郝偉夫:黑龍江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原齊齊哈爾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 朱現軍:河北省委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原河北省委610辦公室副主任、河北省反教協會常務副理事長。

◎ 趙玉琨:中共大連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分管日常工作),原大連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兼大連市維穩辦(即610辦公室)主任。

◎ 張東海:山東省公安廳政治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政治安全保衛局局長)。

◎ 郝拴記: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局長。

◎ 宋維忠:河北省監獄管理局冀東分局副局長,原河北省高陽勞教所政委。

◎ 安彤宇:吉林省女子監獄監獄長。

◎ 孫建軍:河北省秦皇島市看守所所長。

◎ 楊紅梅:河北省秦皇島市昌黎縣法院副院長。

名單中其他下級邪黨官員不在此列舉。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越來越是各民主國家的共識。

美國國務院在十二月九日(國際人權日前夕)宣布,對六十五名個人和實體實施制裁,其中包括任意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前中國重慶地區監獄副局長唐勇。

一些尚未有相應制裁法律的民主國家在積極推動立法。比如,雖然歐盟(27國)在兩年前通過了歐洲版的《馬格尼茨基法案》,捷克是歐盟的一員,但捷克政府仍積極推動本國的立法,以便可以獨立對惡人施以制裁。捷克總理年初說,「我們相信這將清楚地表達我們的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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