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下午,成都市高新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曲興。曲興的辯護權被剝奪,親友旁聽權被剝奪,當天他被枉判八年。
之前曲興已經書面委託,讓母親徐豔萍做親友辯護人。開庭當天,高新區法院卻不讓徐豔萍和曲興的其他親友進入法庭。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曲母徐豔萍到法院遞交親友辯護《申請書》時,高新區法院刑事庭庭長謝綱不僅拒絕徐豔萍遞交的申請材料,並當眾辱罵徐豔萍。
曲興今年三十四歲,二零二一年六月八日在他租住房屋樓下,被成都肖家河派出所一幫警察綁架,並非法抄家。他母親徐豔平同時也被綁架。之後,曲興遭非法批捕;徐豔平被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