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八年(迫害前),長春法輪功學員集體煉功場面。
作者:中國大陸某軍醫大學教授

一九九八年,(中國)國務院兩次批示,將氣功和人體科學歸口到國家體育總局統一管理。國家體總根據這一精神,下達了一系列專門文件,並對在健身功法中發展最快,在群眾中影響最大的法輪大法(法輪功)進行了全面、公正的調查了解。
  
為了配合體委這次調查,筆者同由不同專長的醫師、醫學教授等專家組成的調查小組於一九九八年九月對廣東省的廣州、佛山、中山、肇慶、汕頭、梅州、潮州、揭陽、清遠、韶關等市約1.25萬餘名法輪大法學員身心健康狀況進行了表格抽樣調查。   
  
這次表格抽樣調查學員12,553人,其中患一種以上疾病的學員10,475人,占調查總人數的83.4%。通過幾個月或幾年的修煉,患病學員的身體狀況大為改觀,祛病效果十分顯著。痊癒和基本康復率為77.5%。加上好轉者人數20.4%,祛病健身總數有效率高達97.9%。    
  
這次調查中,7170人填寫了節約醫藥費的數字,每年共節約醫藥費1265萬元,平均每人每年節約1700多元,可見其經濟效益也十分可觀。
  
特別是被調查者的心理狀況和精神狀況得到極大改善,有89.4%的學員認為通過修煉法輪大法後心性變好,道德回升,心理得到了徹底的自我調節和提高。只有129人填寫「沒有變化」,僅占被調查對像中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