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威海市78歲的法輪功學員叢蘭英老人,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下午五點多,在家中被威海市環翠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二月十六日,她被榮成市邪黨法院以所謂的「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四年,並勒索兩萬元罰款。
  
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正法,中共才是地地道道、崇洋媚外的邪教。中共將一位年近八旬的無辜老太太投入監獄那種惡劣的環境,其殘忍本性可見一斑。目前,叢蘭英被非法關押在文登看守所。
  
叢蘭英一九四五年五月出生。修煉前她患有心臟病以及頸椎第五、六節增生,不能動、不能說話。只要說話引起心臟振動就休克,她不知道昏死過去多少回,心臟像被重物壓上去一樣喘不上氣來;頸椎增生躺著不行坐著不行,渾身都動不了,半躺半臥也要用枕頭墊起來還要找個合適的位置,左邊身體全部麻木,手指甲、腳趾甲、舌頭都發黑。她天天吃藥,隨身裝著救心丸。
  
一九九七年,叢蘭英修煉法輪功後,身體完全康復。她說:「用盡人間任何語言都無法表達我對師父的感謝。」
  
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五日、十六日,叢蘭英因堅持在廣場煉功,被國保警察劫持到看守所,還被非法抄家。非法關押期間,她一直處於高血壓狀態,低壓150,高壓200多。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在家人繳納一萬元押金後,叢蘭英被以取保候審的方式放回家。
  
此次,為構陷老人,中共邪黨公檢法部門串通一氣,羅織罪名,將她多年來遭受的無理綁架、非法關押,郵寄避疫救命的《天賜洪福》、《金種子》等資料以及廣場煉功作為藉口,實施迫害。
  
一位老人晨煉,何罪之有?《憲法》不是說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等權利嗎?告訴世人躲避災難的方法也算邪的嗎?其實,中共才是真正地利用其邪教組織、操控公檢法黨徒在破壞法律的實施、踐踏憲法賦予公民的基本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