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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親共暴徒襲擊破壞法輪功真相點 手機訊息揭背後有人指使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九龍城法院就二零二一年四月法輪功真相點遭親共暴徒刑毀案件進行續審。圖為兩名被告卓進燊(左)及周永林(右)
文: 香港法輪功學員  
 
三名香港親共分子涉嫌於二零二一年四月破壞法輪功學員的真相點,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出庭應訊,各被控二項「刑事毀壞罪」。
 
控方提供的證據顯示,被告胡愛民在案發前發微信稱「明天搞全港法輪功」,又發手機短訊稱,如果出事會有人安排送生活費給他,顯示是有預謀犯罪。

二零二一年四月香港法輪功學員在全港各地的真相點遭親共暴徒破壞十餘次,警方拘捕八人,其中四人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監禁八個月;一人未被起訴;其餘三人即本案中的三名被告,分別為報稱無業的胡愛民(四十七歲)、裝修工人周永林(四十三歲)及報稱無業的卓進燊(五十三歲)。

胡愛民、周永林及卓進燊被指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三日先後在黃大仙及旺角毀壞法輪功學員的展品,價值合共七千元,各被控二項「刑事毀壞罪」。三人原本不認罪,但周永林在案件開審後轉為認罪。案件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八日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由裁判官梁雅忻(Frances Leung Nga-yan)審理。

被告手機訊息:若出事「大佬」給生活費

控方指,警方檢取被告胡愛民的手機,顯示在案發前一晚胡愛民發微信訊息給一名叫「阿傑」(音)的不明人士說「明天搞全港法輪功」,又透過SMS發訊息說「如我出事,我大佬會安排人送生活費我嘅」。控方認為這些訊息在案發前夕發出,顯示被告有計劃、有安排地進行刑事毀壞。

代表胡愛民的大律師承認有關截圖確實是來自胡愛民手機,但辯稱發出訊息的前文後理與本案不相關,反對作為呈堂證供。裁判官則認為,微信中提到法輪功,與案件內容有關,批准呈堂;至於SMS訊息因沒有提到與案件有關內容,不批准呈堂。

現場影片顯示被告與作案者極相似

控方亦傳召香港西九龍重案組偵緝警員、編號19546的朱姓警員早前作供表示,他放慢速度看了黃大仙及旺角案發現場的片段不少於三十次。警員表示,通過衣著和身形辨認出在黃大仙和旺角作案的是同樣三人。其中一人身穿白衣,與卓進燊極其相似;一人身穿黑衣,與周永林極其相似;一人身穿花衣在一旁拍攝,與胡愛民極其相似。

警方亦在被告家中搜出懷疑是作案時穿著的衣物,以及懷疑用來割爛法輪功學員展品的鎅刀。

法庭亦向證人播放多段閉路電視影片,顯示三人在旺角犯案後從彌敦道離開,一起進入佐敦海洋超級漁港用餐。不過,法庭播放設施出現故障,無法透過大屏幕向旁聽人士播放。

控方也讓證人看照片,證人成功辨認出三名被告。照片中卓進燊身穿的T恤衫上疑似寫有中共戰狼口號「中國人不吃這一套」。

控方亦展示警方檢獲的被告的衣褲鞋帽,以及一把鎅刀,證人認為就是案發片段顯示被告犯案時穿戴的衣物和用來割爛展品的用具。

中午休庭後,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四月四日再審,三名被告以原有條件續保釋。

香洪真相點屢遭滋擾及襲擊

自一九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香港法輪功學員在街頭和平抗議迫害,但長期遭親共組織滋擾與暴力威脅。
 
在二零二一年四月本案發生前後一週內,全港至少有六個法輪功真相點共受到十餘次破壞。警方其後拘八人涉嫌毀壞旺角、黃大仙、紅磡及灣仔的法輪功學員街站,四名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罪,被判監禁八個月,分別為地盤工彭嘉俊(四十一歲)、無業男甄傑豪(二十七歲)、侍應吳家樂(三十三歲)及無業男邱家良(三十六歲),一人未被起訴。胡愛民、周永林及卓進燊三人原本不認罪,但周永林在案件開審後轉為認罪。

此外,胡愛民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五次破壞法輪功學員真相點,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一日被判刑二星期,緩刑三十個月。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日,四名歹徒在旺角豉油街法轮功真相点实施暴行,他们扯烂旗幟,用尖刀划破展板,并将黑墨喷在横幅上。
被告胡愛民。

聯邦眾議員:我們必須採取行動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新澤西州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在眾議院辯論該法案時發言。
——美國眾議院通過制止中共活摘器官法案

(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美國國會眾議院通過一項法案,打擊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器官的暴行。
 
該法案發起人之一美國新澤西州聯邦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在眾議院辯論該法案時說:「國家支持的活摘器官對中國共產黨來說是一項大生意,而且絕對沒有減弱的跡象。」

史密斯還說:「在中共的領導下,每年有六萬至十萬名平均年齡28歲的年輕受害者被冷血殺害。活摘器官是反人類罪,殘忍得難以想像。」

他指出:「大規模器官摘取的目標包括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人,他們和平打坐和鍛煉以及非凡的健康狀況,使他們的器官成為摘取的目標。」

史密斯介紹說,由傑弗里·尼斯爵士主持的中國法庭,對中國良心犯被活摘器官進行了世界上第一個獨立的法律分析。尼斯爵士證明了我的話,活摘器官多年來一直在中國大規模進行。尼斯爵士說,法輪功學員一直是器官供應的一個來源,而且可能是主要的來源。他說,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族人成為了群體滅絕罪的目標。

史密斯說,「我們必須採取行動。我對我的同僚們說,我們必須採取果斷行動。」

當日,眾議院以413票對2票通過了H.R.1154號法案,即制止活摘器官法案,該法案將制裁那些參與中共支持的活摘器官的人。根據該法案和之前的證詞,法輪功學員和維吾爾族人已成為活摘器官的目標。

該法案將對參與活摘器官者實施最高二十年的監禁、最高一百萬美元的罰款,禁止購買財產或獲得簽證等懲罰措施。

這項法案由新澤西州共和黨眾議員克里斯·史密斯(Chris Smith)、共和黨德克薩斯州眾議員邁克爾·麥考爾(Michael McCaul)、馬薩諸塞州眾議員比爾·基廷(Bill Keating)和北卡羅來納州眾議員凱西·曼寧(Kathy Manning)提出。

賓夕法尼亞州國會眾議員蘇珊·威爾德(Susan Wild)在發言中支持史密斯提出的制止活摘器官法案,她說:「很高興今天能夠支持這項措施。我期待著在未來幾個月繼續與史密斯合作,應對許多重要的全球人權挑戰。根據國務院2022年人權報告,關於中共從良心犯身上強行摘取器官的報導令人不安。這是無法接受的,也是絕對不能接受的。因此,國務院應更深入地研究這個重要問題。」

她說:「該法案揭露了活摘器官的可怕罪行,並呼籲國務院就此問題做出更加有力和深入的年度報告。不僅要進行定期的評估,還要對參與強迫器官摘取和販運的個人實施制裁。無論迫害發生在哪裏,我們都應該正視。本著這種精神,我支持這項立法,並敦促我的所有同僚支持這一法案。」

共和黨人湯姆﹒科頓(Tom Cotton)和民主黨人克里斯﹒庫恩斯(Chris Coons)等十幾位參議員,也提出了該立法的參院版本。
賓夕法尼亞州國會眾議員蘇珊•威爾德在眾議院辯論該法案時發言,支持史密斯提出的制止活摘器官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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