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法輪功學員周改清年輕時的照片。
(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鞍山市法輪功學員周改清,二零一四年七月被蹲坑警察綁架構陷,當時這位年過七旬的老人被冤判三年半,在遼寧女子監獄遭奴役,致使身體受到嚴重損傷。周改清老人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含冤離世,終年八十歲。
  
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半左右,一夥警察闖入周改清家,自稱是永樂派出所的,當場搜走周改清的二萬多元現金與她兒子孟祥君的五萬多元錢,還劫走了一些其他財產,綁架了周改清和她兒子孟祥君、女兒孟豔麗,以及來她家借雨傘的法輪功學員孫進軍。
  
四人被綁架到永樂派出所。警察常永春對孟豔麗進行刑訊逼供,用手掐她的脖筋,拽著她的頭髮往椅背上磕她的頭;還把她銬在鐵椅子上,使勁捏她右手,用腳踩她左手、踩她腳,孟豔麗的手、腳都被踩腫。還有一名警察用鞋底抽孟豔麗的臉,當時她就被打得耳朵失聰。孫進軍女士也被警察踩碾手指。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鞍山市鐵西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周改清、孟祥君,兩位律師請公訴人在法庭上出示物證。公訴人卻拿不出任何物證。法庭出示的扣押清單也沒有當事人的簽字。
  
兩名辯護律師指出,公安局人員以周改清、孟祥君是法輪功學員就破門而入,利用公權私闖民宅。按照中國的現行法律,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公民信仰自由權是公民應享有的權利,也是公民的隱私權,本應得到保護,而不是去踐踏。執法人員的行為已經觸犯《刑法》二百五十一條破壞宗教信仰罪;二百四十五條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二百三十九條綁架罪。
  
律師還指出,遼寧鞍山市鐵西永樂派出所辦案人常永春,見證人張旭、張勇,從周改清家搜走八萬元現金(孟祥君5.6萬多元、周改清2萬多元),並沒有在扣押清單上列示。這是警察非法侵占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請法院給予調查。
  
當年七十多歲白發蒼蒼的周改清,和兒子孟祥君被鞍山鐵西法院非法判三年半,周改清被劫持在遼寧女子監獄二監區,每天做奴工十多個小時,積勞成疾,身體被嚴重損傷;特別是腰部嚴重變形,導致她行走不便,生活困難。
  
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非法停發、扣發養老金,並強制返還已經發的養老金。周改清老人的人身受到侮辱、身心受到傷害,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含冤離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