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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大廈升國旗 表彰法輪大法和創始人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美國國會議員布賴恩・菲茨帕特里克(Brian Fitzpatrick)在美國華盛頓國會大廈上空升起兩面國旗,表彰法輪大法及創始人李洪志先生作出的傑出貢獻。
文: 美國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為紀念第二十四屆世界法輪大法日暨法輪大法弘傳世界三十一週年,以及慶祝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華誕,兩面美國國旗在美國華盛頓國會大廈上空升起,特別表彰法輪大法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將以真、善、忍為準則的法輪大法弘傳世界的傑出貢獻。
 
這兩面國旗是由美國國會議員布賴恩・菲茨帕特里克(Brian Fitzpatrick)申請並於五月十三日在國會大廈上飄揚。五月二十五日,費城的法輪功學員詹妮・希克斯(Jennie Sheeks)從國會議員菲茨帕特里克辦公室拿到了這兩面國旗以及國會議員頒發的褒獎證書。

其中一份證書上寫著:「茲證明,應尊敬的國會議員布萊恩・菲茨帕特里克的申請,這面美國國旗已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在美國國會大廈上空飄揚,以特別表彰法輪大法創始人和領導人李洪志先生將法輪大法弘傳世界,並傳授法輪大法的核心準則──真、善、忍。您的傳奇將繼續感動著人、並把信心澆灌給世界各地的未來一代領導人。」

另一份證書上寫著:「茲證明隨行美國國旗應尊敬的國會議員布萊恩・菲茨帕特里克的申請,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三日飄揚在美國國會大廈上空,以紀念大費城法輪大法學會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以及法輪大法弘傳世界三十一週年。」

法輪功學員詹妮・希克斯說:「這次在國會大廈的升旗意義深遠。它不僅鼓舞了在中國仍遭受中共殘酷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同時,作為慶祝世界法輪大法日和慶祝師父生日的升旗儀式,與美國人和世界上所有人分享了法輪大法真、善、忍理念。如果每個人都能把這些普世價值放在心上,我們將擁有更美好的未來!」

對希克斯來說,美國國旗是美國價值觀和傳統的象徵,主要是自由或自由的象徵──作為自由的一種意義,意味著擺脫暴政。今年當希克斯提出了請求,菲茨帕特里克議員表示將再次支持在美國國會大廈上為世界法輪大法日和李洪志先生升國旗。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菲茨帕特里克議員曾為表彰法輪大法升過一次美國國旗。

菲茨帕特里克議員多年來一直在關注並譴責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他還簽署了《反對和防止活摘器官的世界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Combating and Preventing Forced Organ Harvesting),他也是《法輪功保護法》(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的共同提案人。
兩面美國國旗以及國會議員頒發的褒獎證書。

美國逮捕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代理人

2023年5月26日,兩名中共非法代理人陳軍(John Chen,左)和林峰(Lin Feng,右)在各自住所被FBI逮捕。
(明慧記者王英編譯報導)五月二十六日,美國司法部宣布逮捕兩名中共代理人,他們被指控在中共的指使下,參與迫害美國法輪功學員的計劃。
 
當天,美國紐約南區的聯邦法院公布了對兩名中共非法代理人陳軍(John Chen)和林峰(Lin Feng,音譯)的刑事訴狀。他們被控在美國作為未註冊的中共代理人行事,並串謀、共謀賄賂美國公職人員,以及共謀洗錢。他們還被控參加了一個受中共政府指使的犯罪陰謀,針對目標是美國境內的法輪功學員。

美國司法部星期五發布的聲明說,根據訴狀,今年七十歲的陳軍是前中國公民,目前住在加州洛杉磯。四十三歲的林峰是中國公民,也住在洛杉磯,兩人被控一項未登記而串謀充當外國政府代理人以及賄賂公職人員罪名,最高可判處五年徒刑;一項在未通知司法部長情況下充當外國政府代理人的罪名,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一項賄賂公職人員的罪名,最高可判處十五年徒刑;以及一項共謀進行國際洗錢的罪名,最高可判處二十年監禁。

陳軍和林峰五月二十六日清晨各自在洛杉磯家中被捕,陳軍並於當天下午出庭應訊。主審法官是美國首席地方法官佩德羅﹒卡斯蒂略(Pedro V. Castillo)。

據悉,中國僑聯海外委員陳軍是洛杉磯親共首領之一,曾惡毒攻擊法輪功,並獲得中共頭目的接見。

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說,「中共政權再次企圖針對在美國批評中共的人,但再次失敗了。我們指控本案中的被告試圖賄賂他們認為是美國國稅局的人,以推進中共在美國的跨國鎮壓行動。但他們試圖賄賂的人實際上是一名臥底執法人員,兩名被告今天早上都被捕了。司法部將繼續調查、破壞和起訴中共壓制其批評者並將其政權的影響延伸到美國領土的努力。我們將永遠不會停止捍衛美國每個人應享有的權利的努力。」

美國聯邦調查局局長克里斯托弗﹒雷(Christopher Wray)說,「中共再次表現出無視法治和國際準則的行徑。聯邦調查局不會容忍中共在美國對民眾進行迫害、威脅、騷擾和恐嚇的行徑。我們將繼續對抗中共政權違反我們的法律並壓制我們國家人民的權利和自由的行為。」

根據美國紐約聯邦法院的訴狀,至少從二零二三年一月到二零二三年五月左右,陳軍和林峰在中共的指示下在美國境內工作,包括一名已確認身份的中共政府官員(「中共官員-1」),以進一步推動中共鎮壓和騷擾法輪功學員的運動。中共政府視法輪功為對其統治的五大威脅之一。在中國,法輪功學員面臨來自中共政府的一系列鎮壓措施,包括監禁。

作為中共政府迫害法輪功運動的一部份,陳軍和林峰涉嫌參與一項由中共政府指導的計劃,操縱美國國稅局的舉報計劃,以剝奪由法輪功學員運營的實體(「實體1」)的免稅地位。在陳軍向美國國稅局提出有缺陷的投訴後,陳軍和林峰支付了五千美元的現金賄賂,並承諾支付更多的錢給一名自稱是美國國稅局的代理人,以換取這名代理人協助其推進投訴。這名國稅局代理人實際上是臥底執法官員。陳軍和林峰都沒有通知美國司法部長他們是中共政府在美國的代理人。按照美國法律,充當外國政府的代理人必須通知美國司法部長。

在該計劃的執行過程中,陳軍在錄音電話中明確表示,支付這些由中共政府指示和資助的賄賂的目的是為了實現中共政府「扳倒法輪功」的目標。

根據司法授權的竊聽電話,陳軍和林峰討論了從「中共官員1」那裏收到關於賄賂計劃的「指示」,刪除從「中共官員1」那裏收到的指示以逃避偵查,如果陳軍和林峰賄賂臥底特工的會面沒有按計劃進行,則要向「中共官員1」拉響警報。陳軍和林峰還討論了「中共官員1」是負責針對法輪功的賄賂計劃的中共政府官員。

作為該計劃的一部份,陳軍和林峰據稱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四日在紐約州紐堡市(Newburgh)會見了臥底特工。在會面期間,陳軍向臥底特工提供了一千美元的現金賄賂,作為初始的部份賄賂款。陳軍進一步提出向臥底特工支付總計五萬美元用於對「實體1」進行審計,如果陳軍向國稅局的投訴成功,他還將向臥底特工支付舉報人應得到獎勵的60%。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林峰在紐約肯尼迪國際機場向臥底特工支付了四千美元的現金賄賂,作為推進該計劃的額外部份賄賂款。

美國檢察官達米安﹒威廉姆斯(Damian Williams)說:「陳軍和林峰應中共政權的要求發起了一場運動,影響美國政府的官員,以進一步推進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操縱和使用美國政府的力量來實現中共專制目標的行為既陰險又令人震驚。我的辦公室將積極開展工作,防止來自國外的惡意影響。」

美國司法部副部長麗莎﹒摩納哥(Lisa O. Monaco)說,「司法部繼續揭露中共政權厚顏無恥地企圖進行跨國鎮壓的行徑,這次是通過未遂的行賄。正如今天對他們的逮捕行動和對他們共謀、賄賂和洗錢的指控,我們不會容忍中共或任何外國政府恐嚇、騷擾或破壞所有居住在美國的人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美國聯邦調查局副局長保羅﹒阿貝特(Paul Abbate)說,「沒有其它國家像中共政府那樣對美國的民主價值觀構成如此嚴重的威脅。中共企圖將我們的機構和計劃武器化,並攻擊美國領土上人們的權利,聯邦調查局不會袖手旁觀。任何壓制或騷擾個人的企圖都直接違背我們國家建國的理念,根本不會被容忍。聯邦調查局和我們的合作夥伴仍將致力於對抗中共政權威脅我們國家安全和自由的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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