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光晶(中國大陸) 
  
二零零七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六早上,我去兒子家看孩子。剛上街道,就看到路上有一個大錢包,我用腳踢了一下,錢包開了,我一看是身分證,就撿起來看,發現裡面還有很多錢。當時四週一個人也沒有,我想站那等失主,又著急去看孩子,我去晚了,兒子兒媳上班就晚了,我只好揣著錢包去兒子家。我邊走邊想,這錢包是誰丟的?快過年了,這麼多錢丟了,不得著急上火嗎?能過好年嗎?我得盡快還給人家。
  
進了兒子家後,我打開錢包一看,裡面有五張身分證、人民幣、美元、日元、韓元、加拿大元,還有三萬元放款收據,各種票據,加在一起約四萬元左右。我讓兒子看看有沒有聯繫方式,兒子翻遍了錢包也沒找到。
  
我著急地說:「這可怎麼辦?」兒子說:「媽,不用著急,我有辦法。這裡有身分證,我去派出所調一下就找到了。」家人也都說:「快過年了,抓緊還給人家。遇到這事,全家都過不好年。」聽到家人說這些話,我心裏特別高興。我修法輪大法,家人也能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遇事也都能為別人著想。
  
第二天,丈夫從外面回來說:「我幫你找到了,牆上貼的尋物廣告,有電話號碼,我記下來了,給你吧。」我拿著電話號碼,又到廣告處核對了一遍,上面寫著:「我在此處丟失一錢包,如有好心人撿到,請把證件還我即可,必有重謝。」
  
核實後,我就到公用電話給失主打電話,接電話的是一位女士,她聲音嘶啞。我說:「是我撿到你的錢包了。」她說:「我可怎麼感謝你呀!請把證件給我就行,錢不要了,當作酬謝費了。」我說:「我得和你核對一下錢包裡的東西。」她說的全都對,說她是某人壽保險公司的。我安慰她說:「別上火,是你的東西,我都會如數歸還給你。」我和她約定了時間,見面還錢。
  
我和一位同修帶上錢包去和她見面,她和三位同事一起來的。見面後,我告訴她們,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教人向善,遇事為別人著想,真正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能做到拾金不昧。
  
我把錢包還給她,她激動地握著我的手,淚流滿面,並且從錢包裡拿出所有的現金酬謝我。我說:「我要是為了要你的錢,就不會給你打電話了,我們今天也不能見面了。」她們都說:「這回真的不相信電視上說的了。要不是親身經歷、親眼所見,還被電視上的謊言給騙了呢,這回是見到真法輪功了。」
  
她們都自願地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說:「我們可怎麼感謝你呀?」我說:「要謝,就感謝大法師父吧!」她們都說:「那就感謝大法師父!」她們都流著感激的淚走的。我望著她們的背影,真為她們明白真相得救而高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