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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闆:生意興隆的轉折點

文:緣緣 (中國大陸)
  
我家是城鎮居民,家中住宅簡陋,生活條件一般。十年前,我大學剛畢業不久,禍從天降,我父親開大貨車拉貨時不幸出了車禍,從此成了植物人。
  
父親住院治療,欠下了二百多萬元的外債,我家像天塌了一樣。儘管事故責任在對方,因肇事者無力賠償,至今沒有付給我們一分錢。
  
母親日夜伺候嚴重傷殘的父親,累出了一身病。二十來歲的我竟成了家中唯一的頂樑柱,我被壓得透不過氣。
  
為了給父親治病、還債,我在自家的不足十平米的小廂房對外開了個門,開起了小商店,經營一些小孩食品、飲料、煙酒之類的貨物。開始,因地角偏,東西少,一天也掙不了幾個錢。
  
那時,我情緒很低落,怕人家瞧不起,自己以前那些美好的理想成為了泡影,對婚姻也不敢奢望。到了找對象的年齡,提起我家的經濟債務,誰也不敢應聲,生怕受纍贅。我更沒有挑選對方的資格和餘地,心想只要對方身體健康,能幫助我幹點零活,就滿足了。
  
天無絕人之路。突然有一天,一個法輪功學員到我的店裡來,聽我說了我的家庭情況,她很同情我,和我講了許多相信大法好得福報的故事。我聽得津津有味,從中也看到了希望。她給了我一些真相資料,讓我有時間好好看看。
  
她走後,我把資料都認真地看了一遍。我知道了大法是來救人的,中共迫害法輪功是無理的,正義感油然而生。後來,我和這位學員又接觸了幾次,我倆越談越投機。
  
再後來,她和我談起了生意,讓我給大法弟子進點講真相的工具:手機、電話卡、點播機之類的東西。我聽後一一答應了。我想:這不是一舉兩得的好事嗎?他們人多用量大,我賺錢快,我也可以為救人做點貢獻,這不是順天意嗎?

幫助法輪功 天賜洪福

我很快就找到了採購渠道,又很快購進了幾種急需的商品。也就是從那時候起,我經營的買賣逐漸地興隆起來了,每天人來人往的,銷貨額越來越大,錢賺得也越來越多。短短幾年的時間,我家的巨額外債還清了。現在,我買了商品房,還買了價格不低的轎車。
  
我丈夫,從我們剛結婚時的無業遊民,到後來被事業單位錄用,我們還生了一男一女兩個可愛的寶寶。我母親的病也好了,現在一家人生活得快樂、幸福。我們一家人心裏都很清楚,這一切都是法輪功賜予的福報,我們全家人感恩救苦救難的李大師!
  
這些年來,我的小店也成了法輪功學員的服務點。她們有了新資料都會送給我,我看完後,再給來店購物的其他顧客,我還給他們兌換真相幣。訴江時,不但我自己簽了名,還動員許多顧客也簽了名,因為我看到的大法弟子都是好人,說真話,辦真事;好人受迫害,是不公的。我盼望和支持趕快結束迫害法輪功,讓這些好人們能安心地生活。
  
這幾年,經常有老年大法弟子買了智能手機但不會用的,他們會到我店裡,讓我幫忙調試,我從不拒絕,熱心幫助,我們之間的關係融洽,真像一家人一樣。
  
十多年來,我供給大法弟子的電話卡不少。他們在使用過程中,曾幾次被警察監控審查過。過程中,我也承受了不少的風險,也是提心吊膽的。但每次遇到危險時,大法弟子知道後,都當成了他們自己的事對待,都會幫助我發正念。在李大師的加持和保護下,幾次壞人企圖迫害我的陰謀都破產了。直到現在,我照樣該幹什麼就幹什麼,只要大法弟子需要什麼,我都會及時地提供,以我的行動報答李大師的恩德。謝謝李大師!

「身在公門好修行」

欄目:傳統文化

文: 起慧
  
古人說「身在公門好修行」,亦即在政府單位做事的人,因為掌握公權力,如果心存善念,運用權力得宜,以善化社會、造福人民為本,比其他職業的人更容易行善積德。
  
公門各種崗位中,又以執法人員更有機會積福德。《袁氏世范》上說:「古人謂治獄多陰德,子孫當有興者,謂利人而人不知所自則得福。」亦即執法的官員,有機會維護百姓的權益而積下功德,使子孫興旺。東漢郭躬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

東漢郭躬的故事

《後漢書》記載,東漢郭躬,繼承父業,學習並講授法律,後來在朝廷擔任官職。明帝永平年間,奉車都尉竇固征伐匈奴,騎都尉秦彭擔任副將。秦彭在自己的駐地以軍法處決罪犯,竇固便彈劾秦彭獨斷專行,奏請朝廷誅殺秦彭。
  
明帝讓朝中公卿廷議,參與廷議的人一致同意竇固的奏請,只有郭躬持反對意見說:「按照法律,秦彭有執行處決的權力。」
       
明帝問:「大軍出征,統一由督帥指揮,秦彭沒有處斬的權力,怎麼能專斷殺人呢?」郭躬答說:「統一由督帥指揮是指軍事層面,而且秦彭駐地與督帥不在同一個地方,軍法規定,按照實際情況的需要,副將可以靈活處置,不必每件事情都請示主帥。因此,不應該治秦彭的罪。」最後明帝採納郭躬的意見。郭躬明法論法,避免了有權力的人以權代法,保住秦彭的性命。
  
《後漢書》還記載另一件郭躬循法救人的故事。當時發生一件命案,有兩兄弟共同殺人,但誰是主犯,一時間難以斷定。明帝認為,兄長沒有教導好弟弟,應該負主要責任,因此批准嚴懲哥哥,免去弟弟的死罪。之後,中常侍孫章宣讀詔書時,說成兩人均判處死刑。尚書知道後以「假造皇帝詔命」彈劾孫章,奏請處死。孫章主張自己是一時失誤,並非故意。
  
明帝召見郭躬徵詢意見。郭躬說:「孫章應該只處以罰金。」明帝問:「孫章假造皇命,為什麼僅處以罰金?」郭躬答說:「法令上有故意和失誤的區別,孫章傳達詔命有誤,只是失誤,失誤犯罪處罰較輕。」明帝說:「孫章與犯人是同縣人,我懷疑他故意這樣做,不可饒恕。」郭躬答說:「天道正直,君子不應該在沒有證據下,懷疑他人欺騙,君王應該遵循天道,不能用猜疑定罪。」明帝同意了郭躬的看法。郭躬伸張了「疑罪從無」的法律精神,挽救了孫章的性命。
  
郭躬掌管法務與審判重在寬容公平,刑罰以仁恕為原則。他曾經上奏將四十一種重刑改為從輕處置,都得到皇帝的認可。《為政善報事類》記載,郭躬官至廷尉正,他福蔭子孫,後人至公者一人,廷尉者七人,封侯者三人,刺史侍中十餘人,侍御史正監平者甚眾。

對當今公檢法人員的啟示

「身在公門好修行」尤其是公檢法人員。例如,自中共迫害千萬法輪功學員以來,有越來越多基於良知、善念的公務員,明白真相後,匡扶正義,避免法輪功學員無辜受害,他們治獄積陰德必有陽報。
  
相反地,如果公門中人心存惡念、濫權謀私,也比其他職業的人更容易作惡積業。例如,至今仍有一些公檢法人員因為不明法理,或是昧於良知,跟著當權者踐踏法令,製造冤假錯案,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就是在公門中作惡積業。
  
歷史總是循天道一再重演,公門中人,尤其是執法人員,得觀照自己的起心動念,心存善念則福必相隨。

「這回可見到真法輪功了」

文: 光晶(中國大陸) 
  
二零零七年農曆十二月二十六早上,我去兒子家看孩子。剛上街道,就看到路上有一個大錢包,我用腳踢了一下,錢包開了,我一看是身分證,就撿起來看,發現裡面還有很多錢。當時四週一個人也沒有,我想站那等失主,又著急去看孩子,我去晚了,兒子兒媳上班就晚了,我只好揣著錢包去兒子家。我邊走邊想,這錢包是誰丟的?快過年了,這麼多錢丟了,不得著急上火嗎?能過好年嗎?我得盡快還給人家。
  
進了兒子家後,我打開錢包一看,裡面有五張身分證、人民幣、美元、日元、韓元、加拿大元,還有三萬元放款收據,各種票據,加在一起約四萬元左右。我讓兒子看看有沒有聯繫方式,兒子翻遍了錢包也沒找到。
  
我著急地說:「這可怎麼辦?」兒子說:「媽,不用著急,我有辦法。這裡有身分證,我去派出所調一下就找到了。」家人也都說:「快過年了,抓緊還給人家。遇到這事,全家都過不好年。」聽到家人說這些話,我心裏特別高興。我修法輪大法,家人也能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遇事也都能為別人著想。
  
第二天,丈夫從外面回來說:「我幫你找到了,牆上貼的尋物廣告,有電話號碼,我記下來了,給你吧。」我拿著電話號碼,又到廣告處核對了一遍,上面寫著:「我在此處丟失一錢包,如有好心人撿到,請把證件還我即可,必有重謝。」
  
核實後,我就到公用電話給失主打電話,接電話的是一位女士,她聲音嘶啞。我說:「是我撿到你的錢包了。」她說:「我可怎麼感謝你呀!請把證件給我就行,錢不要了,當作酬謝費了。」我說:「我得和你核對一下錢包裡的東西。」她說的全都對,說她是某人壽保險公司的。我安慰她說:「別上火,是你的東西,我都會如數歸還給你。」我和她約定了時間,見面還錢。
  
我和一位同修帶上錢包去和她見面,她和三位同事一起來的。見面後,我告訴她們,我是煉法輪功的,法輪功教人向善,遇事為別人著想,真正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能做到拾金不昧。
  
我把錢包還給她,她激動地握著我的手,淚流滿面,並且從錢包裡拿出所有的現金酬謝我。我說:「我要是為了要你的錢,就不會給你打電話了,我們今天也不能見面了。」她們都說:「這回真的不相信電視上說的了。要不是親身經歷、親眼所見,還被電視上的謊言給騙了呢,這回是見到真法輪功了。」
  
她們都自願地退出了中共的黨、團、隊組織,說:「我們可怎麼感謝你呀?」我說:「要謝,就感謝大法師父吧!」她們都說:「那就感謝大法師父!」她們都流著感激的淚走的。我望著她們的背影,真為她們明白真相得救而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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