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在制止中共活摘器官研討會上,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發表演說。
 【副標題】加拿大人權律師麥塔斯: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起因和經過
 
(明慧記者周文英巴黎報導)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下午,在法國巴黎的天門畫廊舉辦了制止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研討會。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在會上發表演說,講述了他參與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起因和經過,以及得出的結論──在中國存在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麥塔斯還回答了與會者的提問,接受了記者採訪。最後他說,為人權而戰是每個人都必須竭盡全力去做的事情。

調查起因

麥塔斯與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從二零零六年開始,從事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以下簡稱活摘)的調查工作。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名叫安妮的女士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發表了一份聲明。她說,她的前夫是中國遼寧省瀋陽市蘇家屯醫院的一名外科醫生。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五年間,他從法輪功學員身上摘取了上千例用於移植的眼角膜,其他醫生也摘除了其它器官。法輪功學員被摘除器官後死亡,他們的屍體在蘇家屯勞教所內的火葬場被焚燒滅跡。器官賣給移植器官遊客和富有的中國人。
 
安妮透露,當時蘇家屯勞教所關押了大約6000名法輪功學員,根據需要,他們隨時會被摘取器官殺害。那裡成為事實上的活人器官庫。

一個非政府組織認為有必要對此事進行調查。加拿大政府前部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被要求加入調查。他選擇了大衛﹒麥塔斯與他合作,就這樣他們開始了調查工作。

幾個月後他們得出了結論,安妮說的是真的,她前夫工作的醫院裏發生的事是真的,他在那工作之前也是如此,不僅僅是在他工作的醫院,而是在全中國。這就是得出的結論。

建立線索,查找證據

麥塔斯說,為了完成器官活摘的調查,他們必須建立線索,證據和證明的線索,證明活摘存在的線索,或證明它不存在的線索。他開始追蹤,他們就是這樣調查的。他們發現,當做調查線索以確定活摘的存在期間,每個人都有信息,事實數據。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活摘不存在。綜合所有這些,他們得出結論,活摘確實存在。他們的工作非常出色,報告有幾百頁,有成千上萬的引文。

他們找到的線索是曾在中國監獄或拘留所服刑、離開監獄、離開拘留所和離開中國的修煉者。他們採訪了他們。他們還採訪了曾經入獄、被拘留和離開中國的非法輪功修煉者。

這些人告知,在中國各地,法輪功修煉者的血液和組織都被檢測過。這並不是為了他們的健康。但這對移植是必要的,因為移植需要相同類型的血液。如果有相同類型的組織就更好了。監獄和拘留所裏的法輪功修煉者都接受過這樣的測試。但不是針對非修煉者,只針對修煉者。

另一件事是,從中國政府的統計數字中看到,在迫害法輪功開始後,中國的移植手術增加了很多。但中國官方說這是捐獻。但當時並沒有捐獻制度。除非是近親屬,否則不能捐贈。所以無法解釋為甚麼會有大量的移植。這是第二種可能。

另一條線索是,有調查人員打電話詢問醫院是否有法輪功修煉人器官可供移植。因為法輪功是一種煉功方法,煉功者身體會健康,他們的器官也很健康。

據調查人員稱,移植手術很普遍。調查人員還錄下了電話對話,中國各地的醫院都說:「是的,我們有一些(法輪功學員供體),來吧,我們可以預約。」

還有,互聯網上列出了一些價格,是針對移植遊客的促銷活動。你可以在自己選擇的日期預約器官移植,也可以預約任何器官。這種情況正在發生。

第四個原因是沒有任何法律來阻止這種行為。在中國,有一條法律規定,允許在未經囚犯同意的情況下,摘除他們的器官。即使家屬不同意,本人不同意,如果沒有人認領屍體,也可以摘取他們的器官。事實上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人認領屍體,因為家屬不知道人在哪裏。這就是中國的法律。有很多這樣的實例。

得出結論

中(共)國政府從未承認摘取過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但它承認摘取過犯人的器官。他們說那不是法輪功(學員),而是被判處死刑的囚犯。他們還說,被判處死刑的人都捐獻了器官,為他們自己贖罪。但是,中共每年被處決的死刑犯人數,遠遠低於器官移植的數量。這說明中國器官移植的供體,除了死刑犯之外,一定還有其它來源。

麥塔斯說,起初,調查接受了中國政府的數字,即每年約有一萬個器官移植。但在二零一四年,調查小組進行了計算。他們登錄了公布移植數量的醫院網站。然後對每家醫院做了一個簡單的加法,器官摘除量不是每年一萬個,而是每年十萬個,是的,是十萬個器官。這肯定有一些器官不是來自囚犯,是來自一些捐贈。而其中數量最多的「捐贈者」,應該是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如果每年都做十萬個,事實上這些年來,移植數量一直在增加。可以說,多年來,法輪功受害者的人數一定數以萬計。

麥塔斯說,儘管有數以萬計的移植手術,但從未有人能從真正器官摘取中存活下來。所以像這樣的手術就是死刑。

麥塔斯並說道:「我可以告訴你們的是,所有讀過這些書、自己做過調查的人,無一例外都得出了與我們相同的結論。正如國際法庭所說,這無疑是理智的,這就是現實。[註]」

麥塔斯又說:「因為我是猶太人,我對大屠殺非常熟悉,我看到了它的存在。我知道這是可能的。我很失望,因為我看到它發生了。」

喚醒良知,制止犯罪

麥塔斯認為,如果是大規模殺人,那就不僅僅是大批受害者,還有大批罪犯。任何與中國人合作進行移植的人都是在協助和教唆,都是在犯罪,而且這種犯罪應該受到懲罰。

「不只是我,還有其他人,在加拿大或法國,我們自己很難改變中國正在發生的事情。但我們可以改變我們所做的。我們能做的就是避免參與中國發生的事情。」麥塔斯說:「我們是人類。因此,這與我們有關。重要的是,每個人都要覺醒,並在自己的層面上傳播信息。」

麥塔斯還說:「我想對你們每個人說,你們的職業、你們的技能、你們的人脈、你們的鄰居,你們每個人都可以做一些我做不到的事情。為人權而戰是我們每個人都必須竭盡全力去做的。」

與會一位大學法律教授對麥塔斯先生表示:「我必須對您的工作表示欽佩。了不起。多年來,它令人欽佩。我希望更多人能知道這件事。」一位法輪功學員在會上還講述了在中國監獄遭受折磨和被迫抽血驗血的經歷。
 
[註] 二零一九年六月,由「終止中國濫用器官移植國際聯盟」(International Coalition to End Transplant Abuse in China,ETAC)設立的中國法庭(China Tribunal)做出裁定,英國律師尼斯(Sir Geoffrey Nice)最終宣判,中共犯下了謀殺罪和群體滅絕罪行:「毋庸置疑,在中國,活摘良心犯器官已持續相當長一段時間,涉及非常多的受害人。法輪功學員向來是器官供應來源,而且很可能是主要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