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於一九三八年出生在中國吉林省長春市。回顧我的一生,受時代的影響,大起大落好幾次,受中共各種運動所害,我曾五次含冤入獄,枉蹲了近二十年的監牢,有道不盡的冤屈。
灰色童年──困長春
我也算個苦命人,出生剛兩個月零六天,父親就突然病故家中,剩下母親帶著我們三兄弟艱難度日。幸虧母親勤勞持家,靠攤煎餅、做豆腐腦維持一家生計。
一九四八年,我剛十歲,趕上了中共在所謂的國共內戰中,採用的以平民死亡為代價的戰術──「困長春」。當時長春歸國民黨管轄。由於八路軍的圍困政策,老百姓出逃想活命也被中共滅絕人性的槍斃,因此在國共雙方對峙的七個多月中,長春有十多萬老百姓因飢餓、疾病死於非命。雖然我們家靠朋友的幫助和一缸準備餵豬的泔水活了命。但十歲的我,親眼看見人們為了填飽肚子,扒光了所有樹皮,吃光了所有野菜,鄰居家一家餓死在家中,路邊的壕溝裏堆滿死孩子和還沒死的嬰幼兒。聽大人們說在城裏沒有食物,想逃出去,八路軍聽到動靜就開槍擊斃,為了避免小孩子哭鬧被發現,大人們只能狠心拋下骨肉。那種飢餓的折磨,和總能見到死人的恐懼,成為我童年記憶裏揮之不去的印記。
黑色青年──文化大革命
因為家裏窮,我十八歲進長春市一家工廠當學徒工,二十歲考取五級電焊工。一九五八年,在「大躍進」的宣傳鼓動下,為了生計,我背井離鄉去了新疆,考取八級電焊工,每月能有一些收入填補家用,為母親分擔壓力。我想,只要我努力就能生活好轉。可是事與願違,一九六一年,新疆人反抗中共的暴政,我被迫又返回長春,回來正好又趕上所謂的「三年自然災害」。
看到家裏吃不上飯,我從工廠買了兩對輪胎賣,想掙點錢。結果剛賣完,當晚就被區公安局警察帶走關押。我當時不服,覺的家裏吃不上飯了沒人管,我自己買的輪胎,又不是偷的,有啥不合法呢?結果被以態度不好為由,按投機倒把罪判了四年。四年刑滿釋放後,政府連這個罪名都沒有了,我的行為又變成合法的了。但那時的官方沒有人跟你講理,政策也是一時一變,最後不管它多矛盾,老百姓只能自認倒霉,我白白蹲了四年。
出獄後,中共又出台鼓勵全民辦企業的新政策,我還是那個想法,我努力就能生活好轉,就有好結果。我先後成立了鉚焊工程隊、電器承裝隊、汽車修配廠、機械加工廠,這幾個廠子都由我負責管理,任命我為廠長。當年,就鉚焊工程隊和電器承裝隊這兩個項目的利潤就高達四萬多元。我管理的這幾項企業正在蒸蒸日上的時候,又趕上了最黑暗的十年浩劫──「文化大革命」。
運動一開始,全國大部份企業都停產鬧革命,在廠裏我是廠長。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是長春市造反派的常委。當時,上班時間全天鬧革命。所謂鬧革命,就是把有名望、有文化的知識分子揪出來批鬥。我開始也沒意識到在助紂為虐,後來批判劉少奇時,我覺的毛澤東在處理劉少奇的這件事上是錯誤的,因此我被打成反革命。被判刑二十年。
我入獄一個多月後,當時的妻子的單位找她談話,讓她跟我劃清界限,斷絕關係,否則開除公職。大兒子也受到連累,在學校被老師同學喊做反革命的狗崽子欺負。在政策的逼迫下,我在入獄不到四個月的時候同意跟妻子離婚,所有財產歸她所有,兩個孩子歸她撫養,當時女兒不滿一歲。我的母親因此悲傷過度,精神恍惚,直到嚥氣,嘴裏還一直念叨我的名字……
因我沒罪,我不服,在監獄內經常寫上訴材料,但都被監獄扣押。一想到二十年難耐的光陰,自覺太冤,就據理力爭。結果不但沒給說法,反倒被當作批判典型,三次被關押小號,戴二十八斤腳鐐子長達三、四年之久,成為犯人中的犯人。我也曾多次慘遭酷刑折磨,被毒打的幾次昏死,至今身上落下多處疤痕。
那個年代,像我一樣遭到迫害的家庭數不勝數,我在監獄裏遇到的很多所謂的「反革命」都是被冤枉的,其中有一個叫郭某某的遭遇,我印象極為深刻,只因他在中國新年糊牆時不小心把牆上貼的毛××畫像弄掉地上,無意中踩了兩腳,被他女兒的兩個同學看見並報告給學校紅衛兵總部,於是他被戴尖帽遊街批鬥,被定為反革命,判了十五年。他在獄中自覺冤屈,經常喊冤,後被關押小號,最後被槍斃了。在那個時代裏,有思維、敢說話的,都在一次次運動中被迫害死了。剩下的人們沒人再敢說真話,都是隨大流,隨聲附和。我也是在看到郭某某的死後,不再敢喊冤叫屈了。
一九七九年,我得以平反出獄。可與世隔絕了整整十一個年頭,母親想我活活想死了,兩個孩子隨娘改嫁,更名改姓,好端端的一個家被中共害的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我就想不明白,我就想過上好日子,就是說個真話,怎麼越努力越沒好結果呢?(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