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日,芬蘭法輪功學員舉行「受迫害者紀念日」活動。

二零零五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每年的一月二十七日訂為「受迫害者紀念日」。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日星期六,氣溫為攝氏零下二十度,芬蘭法輪功學員在首都赫爾辛基市中心甘比(Kamppi)商場附近的廣場上舉行追悼活動;一月二十五日星期四,部分法輪功學員也到中共大使館前和平抗議,呼籲停止對法輪功長達二十四年的迫害。

星期六當天,現場展出了被迫害致死的部分法輪功學員遺像、蠟燭和「停止活摘器官」的海報,向民眾傳遞著重要信息。活動吸引了路人的目光,有的人看到後,直接走到桌子前簽名支持法輪功學員反迫害的努力,有的人豎起大拇指說:「你們做了一件很棒的事情,支持你們。」 

何娜(Henna)說:「一般情況下,我不會輕易簽名,但是你們的故事深深觸動了我的心。」工程師路克(Luke)和經理約翰(John)是從英國來芬蘭旅遊的,路克對學員說:「中共不斷地迫害中國人,包括香港人、穆斯林。請繼續堅持你們的信仰。」

一位赫爾辛基市民建議:「商場附近今天有總統候選人的競選活動,去告訴他們(中共)活摘器官動用了所有的國家機器。」

高中生伊洛娜(Ilona)簽名後說,在宗教課上聽老師說過,法輪功不能在中國自由地學煉,並被殘酷迫害。一位芬蘭女士說:「我是『大赦國際』會員,知道法輪功的事情。人要有信仰自由,可以自由地學煉功法,要有言論自由。你們做了一件正確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