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文含淚在火化通知單上簽字。屍體馬上被火化了,沒有法醫鑑定,親人們看著屍體卻沒有權利驗屍。隨後,張德珍被「610」宣佈死於「心臟病」。
張德珍於2002年農曆8月13日因散發法輪功真相材料,被蒙陰縣「610」及公安人員非法抓捕,被送到610洗腦班,逼迫轉化,後又被送到了蒙陰看守所關押。在歷經4個多月的瘋狂迫害後,張德珍於臘月二十九被蒙陰縣「610」人員、縣看守所獄醫王春曉和縣中醫院大夫合謀注射了一種藥物,含冤而死。
唯一見證張德珍被看守所整死的法輪功學員是39歲的劉淑芬,沂南縣岸堤鎮堂子村人,劉淑芬當時被打得昏迷不醒。看守所聲稱劉淑芬腦子有問題,需要開顱做手術,把她強行抬出了監室。結果手術後劉淑芬竟然死了,當局有關人員說是「腦溢血」。
事後,蒙陰縣「610」給了劉淑芬的家人4000元錢,蒙陰縣「610辦公室」副主任類延成說:「就給你們4000元,不要,一分也拿不到,告到哪裏也沒用。」劉淑芬的家人在火化場看到的屍體也是蜷縮成一團,傷痕纍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