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今社會人們把錢財看得尤為重要。一個人擁有錢的多少好像就決定了一個人地位的高低。而對金錢物質利益的貪念卻是我們修煉人要去的一個主要的執著心。我自從1997年修煉以來,師父在這方面給我安排了有序的提高進程。手把手拽著我一步一步往前走。為了我的提高,師父在不斷地點悟著我。下面寫出幾個具體例子。
1、不佔便宜。我到商店買東西,多找給我5毛錢,我當時沒在意,覺得5毛錢不算啥,就騎車走了。走到半路突然摔倒,悟到是師父點化,立刻轉身給人家送回去了。後來又有兩次多找了錢,我都退還了。
2、路不拾遺。一天晚上,我到義務輔導站看師父講法錄像回來時,在馬路上看見一個手提大電鑽,四周無人,靜悄悄的。我當時悟到,這是師父在考驗我,因為我丈夫是電工,正需要這個東西。但我沒動心,就走過去了。
3、貪心是一堵牆。我通過熟人給一個建築隊攬了一項建築工程,他們賺了錢要分給我,我沒要,他們就把蓋房剩下的瓷磚給了我,因當時我家蓋房正需要,價值一千多元。當我把瓷磚拉來的那天,騎車子回家走到十字路口時,過往車輛一輛接一輛擋著我過不去。當時悟到:我錯了。想起師父在《精進要旨》中說:「修煉中所要去的每一顆心都是一堵牆,橫在那阻擋著你修煉的路」。
4、助人為樂。有一次我去朋友家串門,正趕上他家孩子出了車禍,正為沒錢著急,我就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拿出錢來幫助他們。還有一次,我去串親,正趕上親戚家蓋房缺錢,正發愁沒處借,我就主動借給了他們。我想,叫我遇到這些事情也不是偶然的,是看我能不能心生慈悲。
5、坦然而捨。我家蓋了一處新房,包工隊的工錢我們當時就付清了。但過了一年以後,有一天,突然來了幾個蓋房的瓦工,說我欠他們一千三百元的工錢,我立刻打電話瞭解了一下,是他們給我家蓋房時浪費了工時,工頭少給了他們一千三百元的工資。按常人的理來說,我一分錢也不應該給他們。但是我是修煉的人,應該從法理上去悟,一方面可憐他們掙錢不容易,一臉泥一臉汗的;一方面也可能是師父平衡著我在不同層次欠下的債。再說蓋房時白用了一千多元的瓷磚,今天又有人來要一千多元,這不也是自然平衡嗎?我悟到這些,就坦坦然然地給了他們一千三百元。並藉機向他們洪法。他們高興得不知說什麼好。第二天工頭來電話說:「你真是個好人!我到飯店裡請請你吧!」我說:「你別請我了,我請你吧,請你記住法輪大法好!」他連聲說:「好!好!真是好!我也要煉法輪功!」我悟到:這件事情我做對了。正如師父在《無漏》經文中說:「對於不同層次的修煉者,法對他也存在著不同層次的要求。捨是不執著於常人之心的體現,如果說真能坦然而捨、心不動者,其實已在那一層了。」
6、只看人心。2001年我女兒回娘家來住,她把帶回來的錢交給我給她保管著,她想花就從這些錢裡拿。半年後她要走時,我把她花剩下的錢歸還給她。沒想到她說少五千。當時我想:這不是偶然的,給她就是了。雖然把錢給了她,但心裏放不下,總覺得我把她養大了,她不但不給我錢,反而把我一年的退休金給要走了。這件事一直到半年以後才放下了,師父在《精進要旨》中說:「忍中有捨,能捨是修煉的昇華。」當我把心放下之後,女婿春節來看我們,給了我六千六百元,說是孝敬岳父岳母的。我這才悟到,原來是師父給我安排的又一次考驗,並不是叫我去掉錢財,而是看的一顆心。
通過以上幾件實事,我真正明白了師父在《轉法輪》中告訴我們的一個真理:「整個人的修煉過程就是不斷地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師父安排我們生活在常人之中不是為了叫我們過常人的生活,而是利用常人生活方式去掉常人之心,一時一刻,一思一念,一言一行都要從法上去悟,決不能辜負師父的一片苦心啊!